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2024年4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1
二、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及理由2
三、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配套推荐性标准的制定情况10
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比对分析11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11
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11
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12
八、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12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12
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12
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12
十二、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12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
求等4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通知》
要求,下达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的修订
计划,计划号Q-348,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承担编写任务。
(二)起草过程
任务下达后,承编单位组建了起草小组,小组主要成员来自2009版《道路
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2022版《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起草组成员,
以及多年从事交通标志标线研究和应用的科研、设计人员,熟悉标准编写和标志
标线的应用。起草小组成立后,主要研究编写工作如下:
在修订计划下达前,在修订完成GB5768.2—2022过程中,以及修订GB
5768.3过程中,起草组对需要修订的内容,以及如何修订,已基本清晰、明确。
2023年12月~2024年1月,总结分析我国各类道路上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
置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研究成果,结合起草组成员的实际工作经验,开展标准的
编制工作,完成本标准初稿。
2024年2月~2024年3月,在标准初稿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国内外专家围
绕标准初稿进行讨论,又经修改后形成了此“征求意见稿”。
(三)人员分工
标准主要起草人工作分工见表1。
表1标准主要起草人工作分工
序号姓名单位分工
1.唐琤琤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统稿,负责第1-5章的编写
2.刘睿彻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附录B编写
3.陈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参加第1-4章编写
4.晁遂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参加附录B编写
1
序号姓名单位分工
5.吴京梅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参加第4章编写
6.狄胜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参加第5章编写
7.杜晓川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参加附录A编写
8.张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参加附录A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