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JXXXXX—2025DB32/TXXXX—2025
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防火标准
Standard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urbanrailtransit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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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TOC\o1-3\h\z\u1总则 1
2术语、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3
3火灾危险性分类与耐火等级 4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4
3.2耐火等级 4
4总平面布局 6
4.1车站与区间 6
4.2车辆基地 7
5防火分隔 9
5.1一般规定 9
5.2车站与区间 10
5.3车辆基地 14
6安全疏散 16
6.1一般规定 16
6.2车站 16
6.3区间 22
6.4车辆基地 23
7建筑构造 25
8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28
9防烟与排烟 33
10消防电气 37
1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7
10.2消防通信 39
10.3消防配电与应急照明 40
附?录A车站毗邻建筑的类型划分 43
附?录B车站结构直接相关区域示意图 46
本标准用词说明 48
引用标准名录 49
条文说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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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规范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防火设计符合消防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技术先进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扩、改)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一条线路、一座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一处共址车辆基地可按同一时间发生一次火灾计。
1.0.4当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基地工程进行上盖综合开发时,轨道交通建筑与上盖综合开发建筑之间应由板地分隔,两者的防火体系应各自独立。
1.0.5城市轨道交通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上盖建筑railtransitsuperstructure
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基地上部空间建设的非轨道交通类建(构)筑物。
2.1.2板地topslabfloor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基地上部建造的、承载上盖建筑的结构顶板,并作为上盖建筑的用地。
2.1.3上盖平台platformonuppercover
满足上盖建筑的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要求,可用于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板地及室外露天平台。
2.1.4车站毗邻建筑buildingsadjacenttostation
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一体化设置,且共用部分结构和部分公共空间的综合体建筑;或与车站主体或附属建筑相邻布置,且有连接功能的综合开发建筑。
车站毗邻建筑的类型可分为融合式车站毗邻建筑和脱离式车站毗邻建筑两种形式。详见附录A。
2.1.5融合式车站毗邻建筑buildingsintegratedwithstation
综合开发建筑通过竖向墙体或水平楼板与车站分隔,两者共用部分结构体系,并在水平或竖向与车站连通为综合体建筑。
2.1.6脱离式车站毗邻建筑buildingsdetachedfromastation?
综合开发建筑的结构体系与车站完全脱开,自成体系。根据功能需求可通过通道、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等方式与车站连通。
2.1.7共址车辆基地Co-locateddepot?
两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选址于同一处用地,实现共址合建并共享部分设施资源的车辆基地。
2.2符号
A1—一台自动扶梯运行时的通过能力(人/min·台);
A2—单位宽度疏散楼梯的通过能力(人/min·m);
B—疏散楼梯的总宽度(m),每组楼梯的宽度应按0.55m的整倍数计算;
N—用作疏散的自动扶梯的数量(台);
Q1—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最大客流量时一列进站列车的载客人数(人);
Q2—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站台上的最大候车乘客人数(人);
T—乘客全部撤离站台的时间(min);
TH—到达站厅公共区或其它安全区的最后一名乘客,其疏散路径上,从用于疏散的站台楼扶梯口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它安全区所经过的垂直段通行时间之和(min);
TL—到达站厅公共区或其它安全区的最后一名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