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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广东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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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5-06-05
总字数:约9.6千字
文档摘要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粤消安办〔2020)19号

“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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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

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消安委,省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火灾防范重点场

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进,抓好宣贯落实。

广东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机制,切实提高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消防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

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

广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实行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适用本指引.

火灾防范重点场所除执行本指引规定内容外,应遵守执行所

属行业领域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内容冲突,以本指引规定

内容为准。

第三条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

学校、医院、文博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商市场、公

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宾馆饭店、物流仓储场所、工业企业、

石油化工企业等.

第四条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以经营使用或物

业管理单位为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将其经营使用或物业管理区域

划分为“大、中、小”三级网格,明确各网格管理人员、职责和

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

无盲区”的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五条火灾防范重点场所网格划分应根据建筑群或单体建

筑内部经营使用或物业管理区域分配情况,按照“一院多格、一

楼多格、一层多格”原则,明确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

大网格”为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内所有区域。

中网格”为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内建筑群或单体建筑分

属经营使用或管理区域。

1.属于厂(院、园、区)的,原则上以厂(院、园、区)内

独立建筑进行划分。如独立建筑内逐个楼层整体分属同一经营使

用单位的,可以楼层进行划分。厂(院、园、区)内建筑采用连

廊相连的:以经营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2.属于单体建筑的,原则上以建筑楼层进行划分。

3.建筑楼层内设置2个(含)以上防火分区的,应以单个防

火分区进行划分。

4.建筑内设置2种(含)以上经营使用功能,2个(含)以上

工业企业、2个(含)以上医疗科室的,应以具体场所经营使用区

域划分。

5.经营使用区域为单体建筑楼层局部区域的火灾防范重点场

所,建筑楼层数2层(含)以下,且呈院落设置的文物建筑、宗

教场所,无需划分“中网格”。

小网格”为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内商铺、办公室、展厅、

厨房等经营使用基本单元。

1..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原则上以独立商铺划分。设置主

力店、超市的,以产品经营范围划分。

一2-

2.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居住建筑以楼层进行划分,医疗用房以

科室进行划分。

3.学校内学生宿舍以楼栋进行划分。教学用房以院系或年级

进行划分.图书馆以阅览室、商铺、餐饮场所、书库进行划分。

体育馆以体育项目功能进行划分,如仅设单一项目功能的,整体

建筑为“小网格”。

4.医院内住院综合楼、门诊楼以医疗科室进行划分.单一科

室使用的住院楼、门诊楼以楼层进行划分.涉及高压氧仓等重要

医疗设备用房的,应划分为独立“小网格”.

5.建筑楼层数3层(含)以上的文物建筑、宗教场所以楼层

进行划分。建筑楼层数2层(含)以下,且呈院落设置的文物建

筑、宗教场所,原则上以独立建筑进行划分,如设连廊相连的,

以功能区域进行划分。文物建筑、宗教场所内设置办公室、餐厅、

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