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2017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20年的实践充分表明:“一国”之根基坚定不移,“两制”之并行相得益彰。“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并持续丰富和发展,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再度证明()。①经济基础一定要适合上层建筑的发展②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③矛盾双方既相辅相成,又相互贯通④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原理的内容,结合“一国两制”成功实践逐一分析各说法。首先,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而不是经济基础一定要适合上层建筑的发展。如果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革。所以“经济基础一定要适合上层建筑的发展”这一说法本身错误。其次,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统一原理强调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但道路是曲折的,即事物发展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题干中主要强调的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所证明的道理,并没有体现出事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曲折情况,因此“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在本题中未得到体现。然后,“一国两制”下,“一国”和“两制”是矛盾的双方。“一国”是根本,“两制”并行不悖,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体现了矛盾双方既相辅相成,又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最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是一种实践活动,通过这一实践活动证明了“一国两制”这一认识的正确性,充分说明了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综上,“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再次证明了矛盾双方既相辅相成,又相互贯通以及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2、李某的父亲不同意李某与王某的婚姻,李某遂与王某相约跳崖自杀。李某先将王某推下悬崖,后李某后悔便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父亲构成故意杀人罪
B.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C.李某自杀未遂,不负刑事责任
D.李某构成过失杀人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李某和其父亲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首先来看李某父亲的行为,李某父亲虽不同意李某与王某的婚姻,但这一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故意杀人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李某父亲仅是表达了不同意的态度,并没有实施直接或间接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所以李某父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接着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与王某相约跳崖自杀,然而李某却先将王某推下悬崖,这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李某主观上有剥夺王某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王某推下悬崖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再看所谓“李某自杀未遂,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说法,李某并未真正实施自杀行为,而且其对王某实施了故意杀害行为,不能因为其之后后悔回家就免除其刑事责任。并且李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最后看“李某构成过失杀人罪”这一说法,过失杀人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杀人在主观上是过失的心理状态,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李某是故意将王某推下悬崖,主观上是故意而非过失,不构成过失杀人罪。综上,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内容至关重要且特别紧急,已临近规定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快速处理的公文叫做()。
A.急件
B.平件
C.特急件
D.加急件
【答案】:C
【解析】在公文处理中,不同紧急程度的公文有不同的定义和处理要求。平件是指无特殊时间要求,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所以不符合题目中至关重要、特殊紧急且临近办结时限需优先迅速处理的描述。急件和加急件虽然也有一定的紧急性,但还未达到题目所强调的特殊紧急、临近规定办结时限且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处理的程度。而特急件是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要随时随地优先迅速处理的公文,所以答案是特急件。
4、恩格斯曾深刻指出:“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这句话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
A.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
B.要按照人的需要统一改造自然
C.人在自然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D.要创造适合人发展的自然规律
【答案】:A
【解析】题干中恩格斯的话强调了人类与自然界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人类存在于自然界之中。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