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LB/T204-2021
绿色食品高产蛋鸡养殖规程
2021-09-26发布2021-10-01实施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
前言
本规程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湖南省饲料工业
办公室、山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青岛田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范丽霞、赵善仓、徐飞良、苑学霞、孟浩、张宪、李福伟、王馨、
王磊、董燕婕、谢秋萍、任显凤、魏宝华、曲晓青。
绿色食品高产蛋鸡养殖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高产蛋鸡养殖的术语和定义、环境、引种、饲养管理、疾病防控、
废弃物处理、档案管理各个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规程适用于绿色食品高产蛋鸡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33鸡饲养标准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471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47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473绿色食品畜禽卫生防疫准则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产蛋鸡
500日龄内产蛋达290个以上的蛋鸡品种。
3.2全进全出制
同一鸡舍或同一鸡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4环境
4.1场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利用规划。
4.2场址选择、建设条件、规划布局要求应符合NY/T473的要求。
4.3鸡场的生态、空气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要求;鸡舍内外环境卫生应符合NY/T388
的要求。
5引种
雏鸡应来自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鸡场,并经产地检
疫合格。全场雏鸡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同一批次、同一品种的优质健康鸡苗。
6饲养管理
6.1饲养方式
饲养方式主要为笼养,全进全出制。雏鸡、育成鸡、产蛋鸡分阶段饲养。
6.2育雏准备
6.2.1对育雏舍、设备、用具等进行清扫、冲洗及消毒。
6.2.2入雏前至少需要空舍14天,任何人员、车辆、物品不得进入。
6.2.3入雏前2天开门窗通风换气。
6.2.4入雏前1天(夏季)或2天(冬季),将舍内温度提升到30℃以上。
6.3育雏期(0周龄~6周龄)
6.3.1育雏条件
温度:初期温度应稍高些,保持在32℃~35℃,随着日龄的增加,可逐渐降温,每周
下降2℃~3℃。湿度:50%~70%。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育雏密度可参考表1,光照情况可
参考附录A。
表1育雏期饲养密度
周龄(周)笼养育雏(只/㎡)
0~250-70
3~440-50
5~630-35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