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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第2部分:调查评价》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2024年3月,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报了《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调查评价指南》制定申请,提交了立项申请书、指南草案文件及实施方案。2024年4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立项申请。2024年5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4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陕市监函〔2024〕276号)”,正式确定了本文件编制任务(计划编号SDBXM009-2024)。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为推荐性标准。
2编制目的及意义
2.1编制目的
开展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调查评价工作,是各地实施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完成相关资金申请、开展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与审批中的重要支撑工作。本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在掌握矿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查明矿山主要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及其对矿区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等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为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2.2编制意义
一是规范并提高我国矿区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现实需要。根据起草组的调研和资料分析发现,当前我国针对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调查评估指南性文件尚属于空白。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同单位、不同人员对于矿山重金属污染调查工作理解不同,导致调查评价内容不统一、调查深度不一、评价标准不统一等等,造成现实工作中无论是对后期治理方案的支撑,还是管理部门开展的立项申报、审批等环节中诸多问题和矛盾,给政府管理、企业污染治理造成困难。涉重金属矿区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调查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因此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价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指导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涉金属矿产开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重金属污染是一个严重的社会与环境问题,系统调查评价矿山重金属污染现状,可为政府及矿山企业针对性的监管与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提升我省汉丹江流域矿山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的需要。2021年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汉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污染工作积累了众多的矿山重金属污染防治经验,编制《第2部分:调查评价》是汉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技术性成果之一。
四是支撑《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的重要举措。该规划中明确提出编制相关技术规范,编制该标准将进一步为规划任务的完成提供支撑。
3承担单位及任务分工
项目承担单位为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中勘环境地质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任务分工: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项目主导单位,负责标准编制统筹安排,其余参编单位协作完成《第2部分调查评价》编制。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华清、柴瑜、陈岩贽、吴金文、王玉晶、陶诗阳、孙长顺、徐友宁、张怡冰、彭渊哲、张培栋、王炜、杨承华、胡恩、吴宇鑫、牛瑞博、郭嘉伟、郝宇勋、赵瑞锋、王丽香、胡龙刚、管隆垚。
4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
2022年,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多次派员赴贵州、湖南、安徽等地,就不同区域的矿山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派员在安康市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长期驻点,充分掌握矿区综合整治项目内容,工程技术特点,以及项目实施对相关环境要素产生得正向影响。2023年,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白河县硫铁矿区主要污染物背景值调查与评估(一期)》,目前正在开展项目二期。上述工作为后续标准编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现有的规范标准对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调查评价的支撑不足的实际情况,2023年12月初本文件成立起草组,计划开展编制工作。在前期开展工作开展和查阅国内外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调查评价资料的基础上,起草组成员认真学习《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初步确定了涉本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讨论制定了规范编制任务以及各参加单位的基本任务分工,编制完成本文件(草案)、立项申请书、实施方案等立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2)立项阶段
在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制订工作程序,2024年3月经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中勘环境地质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联合申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推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