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客运术语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目录
一、工作简况1
二、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4
三、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3
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23
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24
六、与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关系24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24
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24
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及相关措施建议24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25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
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53号),《城市客运术语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获批修订立项,计划编号为T-348。
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是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第一起草单
位是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二)修订背景
近年来,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在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以及推进城市公共交通
智能化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2024年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令第793号)
从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6章55条内容,对
于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
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2024年1月,交通
运输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
(交运函〔2024〕20号)强调“要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单位,持续打造敬
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在老年人乘车集中的线路和时间段,优先安排低
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辆提供服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的数据,2023
年,中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已达到21676万人,老年抚养比约为22.5%,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35年左右,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
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保障老年人的安全、提高其出行质量,已成为
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2023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23〕66号)
该文件的印发有效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是使用自动驾驶汽
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重要管理指引。2023年10月8日,交通运输部等
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
1
发〔2023〕144号)提出:“鼓励发展微循环公交服务,根据客流需求应用小
型化公交车辆。“灵活设置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等停靠站点”近两年多地公
交企业推行了小巷公交线路、需求响应式停靠公交服务,减少车辆能源消耗,
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交运行效率,助力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现代化转型。
随着,先进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尤其是近年来数字化、电动化、共享化
等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公交安全形势的变化,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得到了迅速发
展,出现了许多现有国家标准未能覆盖的空白领域,也催生了大量新的公共交
通术语名词。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交通运输部组
织开展了“公交都市”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对试点城市提出了考核指标要求。
原标准已经不适应城市公共汽电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不符合行业目前形
势和发展需求,亟需开展本标准的修订。
(三)起草过程
标准立项工作完成后,由第一起草单位牵头成立了编写组,主要进行了如
下工作:
2025年1月,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城市客运术语第2部分:城市公共汽
电车》修订工作启动会,成立标准修订编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