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规划环评+环境标准)
项目名称: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张太阳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I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5
3环境质量现状 25
4评价适用标准 29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3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8
7环境影响分析 39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3
9结论与建议 54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项目周边环境照片
附件4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5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6天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天台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8天台县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9天台县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10天台县域总体规划图
附件:
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附件3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4土地证和房产证
附件5环评文件确认书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太阳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太阳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八都路5号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317200
建设地点
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八都路5号
立项审批
部门
台州市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代码
2020-331023-24-03-109120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
塑料制品业C292
建筑面积
170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281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7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20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项目由来及报告类别确定
1.1.1项目由来
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经营范围:汽车装饰品加工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现企业因发展需要,拟租赁浙江宏丰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八都路5号的闲置厂房(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1700m2),投资2810万元,购置气泡膜复合机、电剪、缝纫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从事太阳挡产品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张太阳挡的生产能力。目前,企业已取得台州市天台县行政审批局“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20-331023-24-03-109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受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太阳挡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司在实地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提供给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1.1.2项目环评报告类别确定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
天台县浙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太阳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
本项目主要从事太阳挡的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C制造业-292塑料制品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环评类别见表1-1。
表1-1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