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协议
甲方:
乙方:淄博鹏达环境保护科技有限企业
签约时间:年月日
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单位地址:邮编:
联络电话:传?真:
乙?方(受托方):淄博鹏达环境保护科技有限企业
单位地址:临淄区凤凰镇吴家桥村西张皇路以北邮政编码:255420
联络电话:传??真: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依据《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措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措施》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要求及要求,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合理、等价有偿标准,就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搜集、贮存、运输、安全无害化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合作与分工
(一)甲方负责安全、合理地搜集本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立刻联络乙方并为乙方运输提供方便。
(二)乙方应甲方要求,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及安全无害化处理。
第二条危废名称、数量及处理价格
危废名称
代码
形态
预处理量
(吨/年)
处理价格(元/吨)
运输价格(元/吨)
包装规格
协议总额(元)
1、乙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鲁价费发【】92号)预收处理费人民币零元,作为处理费用。
2、须处理危险废物数量、质量、情况、协议标总额实施据实计算并经双方签字确定。
第三条危险废物搜集、运输、处理、交接
1、危险废物由乙方组织车辆、设备、工具、人员运输。承运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厂区内废物装卸过程中产生铲车、叉车、吊车费用由甲方负担,也可由甲方自有设备、车辆给予装卸。
2、甲、乙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定,且按危险废物联单转移措施实施。
3、处理方法按国家相关要求和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具体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4、处理要求:达成国家相关标准和淄博市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5、处理地点:淄博鹏达环境保护科技有限企业厂内。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其产生废物进行分类、搜集并临时贮存本单位,依据双方协议约定集中转运。搜集和临时贮存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由甲方负责。如装车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及人身伤害由责任方负责。
2甲方负责无泄露包装(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并作好标识,如因标识不清、包装破损所造成后果及环境污染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实、完整向乙方提供危险废物数量、种类、成份及含量等技术资料。如因危险废物成份不实、含量不符,造成乙方在运输、存放、处理过程中造成事故以及环境污染法律赔偿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措施》文件及相关法规办理相关废物转移手续,乙方给予主动配合。
5甲方依据需要指定具体运输处理时间,并以确定乙方收悉方法于需要清运48小时前通知乙方。甲方应于自清运之日起十日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付清乙方全部费用。乙方账户以下:
单位名称:淄博鹏达环境保护科技有限企业
开户行:交通银行临淄区支行
帐号:95051
税号:623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凭甲方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立刻进行废物清运。
2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泄漏、污染事故责任由乙方负担。
4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处理中心后卸车及清理工作。
5乙方严格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对甲方产生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因处理不妥所造成污染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协议使用期
本协议使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使用期内,甲方不得将其产生危险废物交付给第三方处理;如违反此条款,甲方负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协议标额20%向乙方缴纳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规交由第三方处理带来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甲方未按要求期向乙方缴纳协议约定危险废物处理费,乙方有权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