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龙行岁岁安两全保险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建信人寿龙行岁岁安两全保险合同”。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
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为方便您了解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BDM-25-05A
《建信人寿龙行岁岁安两全保险》产品说明书2025年4月第1页/共9页
第一部分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30年、40年
?交费年期:5年、10年、20年
?交费方式:年交
第二部分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非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我们按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
费的一定比例给付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非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比例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确定,取值如《表1:非意外伤害身
故保险金或非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比例系数表》所示:
表1: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非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比例系数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比例系数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2.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一般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
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或全残,则我们根据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间、按《表2:
各类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表》中约定的金额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
险金或一般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作为行人步行或骑行自行车期间被机动车碰撞而发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
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或全残,则我们根据该次意外
伤害事故发生时间、按《表2:各类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表》中约定
的金额给付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本
合同终止。
4.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驾乘车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租赁车
期间,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或全残,则我们根据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间、按《表2:各类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表》中约定的金额给付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建信人寿龙行岁岁安两全保险》产品说明书2025年4月第2页/共9页
金或驾乘车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上述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租赁
车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所驾驶或乘坐的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租赁车车厢时起
至被保险人走出所驾驶或乘坐的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租赁车车厢时止。
5.客运汽车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客运汽车轮船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汽车或客运轮船期间,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
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或全残,则我们
根据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间、按《表2: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