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
《工业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与评定》
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1、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换热压力容器是一种常见的能量交换设备,广泛地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等高耗能行业中。目前,这四大行业在用换热压力容器25万台左右,年回收热量(主要是二次能源)折合标准煤约7亿吨,换热效率仅为60%~70%,如果将上述四个行业中50%的换热压力容器更新为换热效率达到80%~85%的高效换热器,则每年多回收的热量可折合4000万吨标准煤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的规定,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办法,结合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设计文件节能方面审查、能耗测试等工作。
近十几年来,锅炉能效评价方面出台了GB/T10184-2015《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然而,同样属于高耗能特种设备,关于换热压力容器能效评价方面的标准仍为空白。为了加强对高耗能换热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换热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工作,全面提高换热压力容器的能效水平,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节能环保”的工作原则,制定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及评价的标准,意义尤为重要。
通过地方标准的制定,一方面有助于能效测试机构在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工作中,通过测试工作找出换热压力容器本身等存在的问题,并在测试报告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法规对问题汇总并进行分析,及时向地方政府和节能主管部门等报告有关情况,通过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换热压力容器实际运行能效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有效促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高能耗的特种设备进行改造或淘汰,引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全面提高社会能源使用效率,达到节能环保的最终目标。
DB61/T544-2012《工业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与评定》自发布以来有效的指导了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标准中有诸多不足,难以满足目前换热压力容器的能效测试工作,亟需对此进行修订。
2、编制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和人员包括: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榆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陕西环通标准锅炉有限公司。
徐冉、屈治国、张晓明、王云刚、张成、张剑飞、韩涛、李德标、刘峰、郑朋刚、陈小龙、陈唐博、杨涛、任武昆、刘永锋、夏锋社、汪舸、王泉生、刘社社、张文琪、孟博。
本标准主要由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执笔。
3、工作进度安排
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8月01日,调研、验证、起草阶段;
2025年04月25日-2025年5月25日,征求意见阶段;
2025年5月26日-2025年06月21日,送审阶段。
二、修订编制原则和标准修订主要内容说明
1、修订编制原则
标准格式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与国家标准、法规和有关标准相一致。
2、标准修订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是《工业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与评定》的第1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2.1范围
本次修订将原“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的工业过程中进行热交换的压力容器的能效测试及评定。”修订为“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换热压力容器能效测试及评定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用管壳式换热压力容器(以下简称热交换器)的能效测试及评定。其他类型热交换器能效测试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适用的测试流体为液体—液体”。
工业换热压力容器名词出自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其附件A“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中A4条“压力容器按照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划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其中换热压力容器,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从条文可以看出,换热压力容器未规定热交换器结构;但因热交换器结构不同,会导致其能效测试计算结算结果产生巨大差异,本标准换热器测试热效率与能效压降评定表是基于工业使用量最大的管壳式热交换器(介质为水-水)能效测试数据计算所得,因此本次修订将标准适用范围修订为工业用管壳式换热压力容器,适用介质为水-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次修订将原4.2条“测试要求”进行了简化,将其内容与GB/T27698.1《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要求一致;故本节把规范性引用文件从参数测量的相关标准修订为换热器产品标准和测试标准。将原:
GB/T2624用安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