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天台县久鼎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CPE中
间隔离膜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天台县久鼎塑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2
六、结论 33
附表 35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36
附图2:天台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37
附图3:天台县生态保护红线图 38
附图4: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39
附图5: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40
附图6: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41
附图7:车间平面布置图 42
附件1:备案通知书 44
附件2:营业执照 46
附件3:原环评批复 47
附件4:不动产权证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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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台县久鼎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CPE中间隔离膜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307-331023-89-01-799151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天台县坦头镇市场路宏地众创产业园9幢103一104一105一106
地理坐标
121度7分53.010秒,29度7分5.080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1塑料薄膜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26_053塑料制品业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台州市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
填)
/
总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43
环保投资占比(%)
2.9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100.104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无需设置大气评价专项;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评价专项;项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项;项目不涉及新增河道取水,无需设置生态评价专项;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评价专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天台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天政函〔2013〕176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文件名称:《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天台县环境保护局(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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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件文号:天环函〔2014〕26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范围
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位于坦头镇镇区东北角,规划范围为:东、北至镇区边界,南抵迎宾大道,西至凤凰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3.21公顷。
(2)功能定位和控制规模
本片功能定位为:集生态居住、商业金融于一体的生产片区。
本片区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110.01公顷。
(3)主导属性和总量控制
本片区主导属性为:坦头镇的特色工业区,以汽车用品为主导产业,并辅以木珠工艺品、机械汽配及纺织等产业。
本片区总建筑规模为152.70万平方米,可容纳人口规模约1.03万人。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天台县坦头镇市场路宏地众创产业园9幢103-106,属于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该管理单元是以汽车用品为主导产业,并辅以木珠工艺品、机械汽配及纺织等产业,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塑料制品,与发展产业不冲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2、《天台县坦头镇0576-TTT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