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三批)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市场调节作为一种事后调节方式,在价格形成、价格信号传递至商品生产调整的过程中存在一定时间差,这体现了市场调节的哪一特点?()
A.微观性
B.目的性
C.盲目性
D.滞后性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市场调节的特点。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特点。市场调节的滞后性指的是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加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涨或下跌之后,才作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给的决定的。这就从价格形成、价格信号传递到商品生产的调整有一定的时间差,与题目中所描述的特征相符。而市场调节的微观性强调的是市场调节主要着眼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和决策,侧重于个体的经济行为和局部的资源配置,与价格信号传递和生产调整的时间差并无直接关联;市场调节并没有目的性这一特点;市场调节的盲目性是指生产经营者不可能完全掌握市场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而其决策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主要体现为生产经营者不能准确把握市场供求状况而盲目生产,并非强调时间差问题。综上,答案是滞后性。
2、根据公文制发机关的行文方向,公文可划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那么,向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公文称为()
A.上行文
B.下行文
C.平行文
D.非公文
【答案】:C
【解析】根据公文的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行文;下行文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平行文是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向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公文,意味着发文机关与受文机关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这种公文应属于平行文。所以答案是平行文。
3、李某趁王某家中无人,潜入王某家实施盗窃,突然听到门外有声响,误以为是王某回家,便从窗口空手逃离现场。上述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该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行为已得逞。在本题中,李某虽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最终空手逃离,并未实际取得财物,未达成盗窃罪既遂的标准,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意图。而本题中,李某是听到门外响声,以为王某回来,因害怕被发现而逃离,并非主动、自愿地放弃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此阶段尚未真正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李某已经进入王某家中开始实施盗窃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李某已经进入王某家实施盗窃,表明其已着手犯罪,而听到响声以为王某回来被迫空手逃离,这种因外界因素导致未能得逞的情况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故该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4、若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无效
C.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戊有过错仍应对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D.戊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公信效力
【答案】:D
【解析】生产性企业之间的借款一般违反金融法规,通常借款合同会被认定无效。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基于借款合同而产生的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随之无效。当主合同和保证合同都无效时,若保证人等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仍需对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对于抵押合同,即便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一定公信效力,但如果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无效,所以不能仅依据办理了抵押登记就认定抵押合同有效。综上所述,说法错误的是抵押合同有效的表述。
5、“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人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是我国著名教育家()的名言,也是其为人类、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的真实写照。
A.陶行知
B.蔡元培
C.梅贻琦
D.黄炎培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我国著名教育家名言及事迹的了解。“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人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体现了一位教育家对教育事业无私奉献、追求真理的精神。陶行知是中国著名教育家,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等教育理念,一生致力于教育事业,积极推行平民教育,他的教育实践和理念充分体现了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精神,与题干中的名言相契合,故描述为其名言和真实写照是合理的。蔡元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