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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前海祥瑞B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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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6-06
总字数:约5.24千字
文档摘要

前海祥瑞B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说明

在本产品说明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名称

前海祥瑞B款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范围

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须出生满28日)周岁至8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

的规定。

保险期间

本产品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具体保险期间由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后,若您要继续享有本产品提供的保障,您需要重新向我们申请投

保本产品,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产品已停止销售,我们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

建议。

交费方式

合同的保险费一次性支付。

保障范围(保险责任)

本产品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的责

任,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照您投保的保险项目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伤残的,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44893-2024)确定

伤残类别、等级,并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44893-2024)中

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见下表)乘以本项责任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

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

基本部分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

残保险金”。

伤残

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

等级

给付

100%90%80%70%60%50%40%30%20%10%

比例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44893-2024)

1

所列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我们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判定,如果几

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

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取《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44893-

2024)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若被保险人多次发生保险事故,且本次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确定为

较高伤残等级的,我们给付较高伤残等级对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时将扣除

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发生前已有的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44893-2024)所列的伤残,且我们对该

已有伤残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则该项对应的伤残保险金也应予以扣除。

“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项责任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累

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本项责任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项责任

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身故的,我们按本项责任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

金”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进行门诊(含急诊)、住院治疗的,

我们就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因该意外伤害导致的、符合签发

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

“医疗费用”),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若被保险人已经取得针对该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