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暨黑龙江省老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对未来行动进行规划与安排的活动是()。
A.组织
B.指挥
C.计划
D.协调
【答案】:C
【解析】该题考查对管理职能概念的理解。对未来的行动进行规划和安排是计划的核心含义。组织是指为实现组织目标,对组织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过程;指挥是指管理者对下属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是指调节组织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使其相互配合,和谐一致;而题干强调的是对未来行动的规划安排,符合计划的定义。所以答案应选表述为对未来行动进行规划和安排活动的选项。
2、张某在A小区购置了一套住宅,装修完成后将其出租给赵某,年租金为3万元。这3万元属于()。
A.财产性收入
B.非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
C.经营风险收入
D.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
【答案】:A
【解析】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本题中张某出租自有住宅获得的租金属于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因此该3万元属于财产性收入。非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指的是凭借自己的劳动与付出所获得的,但并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的收入,比如个体劳动者的收入等,本题中张某获得租金并非通过自身劳动付出,所以不属于此类。经营风险收入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因承担风险而获得的超过正常收益的那部分收入,张某出租房屋未涉及经营风险相关,不属于经营风险收入。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是在公有制经济中,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张某出租房屋获得租金并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所得报酬,不属于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数罪并罚后不能再适用缓刑
B.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应当适用宣告缓刑
C.范某犯抢劫罪但有立功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
D.叶某20岁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6岁时又犯盗窃罪,仍然有可能适用缓刑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各表述进行逐一分析。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其适用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数罪并罚后是否能适用缓刑,关键在于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上述其他条件。因此,即便张某数罪并罚,只要最终决定执行的刑罚满足相应条件,依然有可能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李某被判处管制一年。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不同的刑罚种类,所以李某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不应宣告缓刑。抢劫罪属于暴力性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虽然范某有立功情节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仅满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件,还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是否较轻、是否有悔罪表现、有无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不能仅仅因为有立功情节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必然可以适用缓刑。叶某20岁时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6岁时又犯盗窃罪。叶某前后两罪间隔已超过5年,不构成累犯。对于盗窃罪,若叶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那么仍然有可能适用缓刑。综上所述,表述正确的是叶某20岁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6岁时又犯盗窃罪,仍然有可能适用缓刑。
4、下列不属于内部选聘优点的是()。
A.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B.有利于保证选聘工作的正确性
C.有利于对外聘者产生吸引力
D.能为组织带来新思想和新的经营方式,有利于创新
【答案】:D
【解析】内部选聘是从组织内部选拔合适人员来填补职位空缺。调动员工积极性是内部选聘的常见优点,当员工看到有晋升机会时,会更努力工作,从而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内部选聘对候选人的工作能力、业绩等情况较为了解,所以有利于保证选聘工作的正确性;从内部选拔人才,向外界展示了组织内部的晋升机制和发展空间,有利于对外聘者产生吸引力。而能为组织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