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信宜市卫生健康局选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9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分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一标题,结论正确的是:
A.“意见”是缩略后的文种
B.“中共中央、国务院”是受文机关
C.“关于”是发文机关与事由之间的介词
D.事由与文种之间的语气词“的”可以省略
【答案】:C
【解析】“意见”是标准的公文文种,并非缩略后的文种;“中共中央、国务院”是发文机关,而不是受文机关;“关于”是用于连接发文机关和事由的介词,起到引出事由的作用;事由与文种之间的语气词“的”在标题中不能省略,省略会导致标题语法不完整、表意不清晰。所以结论正确的是“关于”是发文机关与事由之间的介词。
2、甲顺手牵走路边的一只肥鸭并宰杀,事后得知这只鸭是乙视为家人一样的价值一万元的宠物。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不当得利
C.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对不同法律概念和规定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分析。解题关键在于明确各罪名及精神损害赔偿规定的适用条件,并根据案例中人物的行为和主观状态来判断。在本案例中,甲顺手牵路边肥鸭并宰杀,甲实施该行为时并不知道这只鸭是价值一万元的宠物,主观上不存在盗窃的故意,因此不构成盗窃罪。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甲虽然获得了鸭的利益,但这并非单纯基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的情况,而是有顺手牵走这一行为,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毁坏财物的故意。而甲并不知道鸭的特殊价值,并非故意要毁坏价值一万元的财物,所以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乙将鸭视为家人一样,该鸭对乙具有人身意义,甲宰杀鸭的行为给乙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且甲宰杀他人鸭子存在重大过失,所以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2013年2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将PM2.5的中文名称命名为细颗粒物。下列关于PM2.5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输送距离远
B.PM2.5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燃油等过程中金属燃烧而释放的烟尘尾气
C.PM2.5能影响成云和降雨过程,间接影响着气候变化
D.PM2.5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越低,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答案】:D
【解析】细颗粒物又称细粒、细颗粒、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面积大,活性强,易附带有毒、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微生物等),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所以该项表述正确。PM2.5的产生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这些过程中金属燃烧释放的烟尘尾气是其主要来源之一,该项表述正确。PM2.5能影响成云和降雨过程,对云的凝结核、云滴和冰晶的形成、降水效率等产生影响,进而间接影响气候变化,该项表述正确。PM2.5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而不是含量越低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该项表述错误。本题应选择表述错误的选项,所以答案是关于“PM2.5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越低,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的描述。
4、《战国策》中记载“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这体现了商鞅在帮助秦孝公治理秦国时注重()。
A.严明法度
B.排除异己
C.推行县制
D.奖励军功
【答案】:A
【解析】这句话意思是商鞅治理秦国时,法令得以坚决推行,公正而没有偏私,惩罚违法者不回避权贵,奖赏有功者不偏袒亲近之人。这体现了商鞅在治理秦国时严格执行法律、不徇私情,强调了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赏罚,体现了严明法度的特点。选项说的排除异己是指清除反对自己或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题干中没有相关体现。推行县制是商鞅变法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的举措,题干未提及。奖励军功是商鞅变法中激励军队战斗力的措施,题干也未体现。所以这句话体现了商鞅帮助秦孝公治理秦国注重严明法度。
5、下列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B.代理是一种经济关系
C.代理关系中,一般有两方参加,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D.代理人和代表人有相同的法律意义
【答案】:A
【解析】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