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63_T 2420-2025 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规范.docx
文件大小:57.52 KB
总页数:24 页
更新时间:2025-06-06
总字数:约5.24千字
文档摘要

ICS65.020.30CCSB43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420—2025

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规范

2025-03-24发布2025-05-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420—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玉树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楠、马元梅、李玉玲、李明亮、蒋含晶、赵春川、陈继勇、张博皓、王伟、郭占泽、李景、林媛、索南才仁、汪澎昌、赵宏栋。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DB63/T24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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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的建设要求、保种监测、疫病防控、管理措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7534.1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T27534.3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第3部分:牛

GB/T43842牦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NY/T3450-2019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建设要求

4.1基本要求

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选址、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

a)场址选在原产地或中心产区;

b)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办公生活区应设实验室、资料档案室等;生产区应有饲养繁育场地,设置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圈舍。各区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c)配套足够的天然或人工草场。

4.2符合许可要求

应具备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书:

a)《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3技术力量

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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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2名以上从事保种工作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具备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过保种技术培训,掌握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b)有1个技术依托单位;

c)有1名行业领域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4.4技术要求

4.4.1基础群来源

从原产地或中心产区按照品种标准选择基础群牦牛。

4.4.2基础群组建

母牛不少于150头,公牛不少于12头,三代之内无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4.4.3繁育制度

实行闭锁繁育制度,公牛或血统数量不足时,可以从原产区或畜禽遗传材料基因库引进新血统。

4.4.4选配方式

采用同质选配,避免近交。

4.4.5留种要求

各家系等量留种。公牛符合本品种一级及以上要求,雄性特征明显,繁殖机能正常,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抗逆性;母牛符合本品种二级及以上要求,母性强,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抗逆性。

4.4.6公、母牛利用年限

母牛利用期限至少5年;公牛利用年限不超过4年。

4.4.7保种目标

保持品种遗传特性及遗传多样性,不对经济性状进行过度选择,保种群体近交系数不超过12.5%。

5保种监测

5.1监测指标

体型外貌、数量消长情况、生产性能、濒危程度、遗传多样性。

5.2监测方法

5.2.1体型外貌

按照GB/T27534.3的规定执行,每年进行一次。

5.2.2数量消长情况

按照GB/T27534.1的规定执行,每年进行一次。

5.2.3生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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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GB/T43842的规定执行,每年进行一次,其中产肉性状每5年测定一次。

5.2.4群体有效含量和群体平均近交系数

按照NY/T3450-2019中附录B进行计算。保种群体近交系数应符合本文件4.4.7的要求。

5.2.5濒危程度

按照GB/T27534.1的规定执行。

5.2.6遗传多样性

每5年进行一次遗传多样性分析。

6疫病防控

6.1疫病监测及净化

制定相应的疫病监测方案,完成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