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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国法制史各朝代表格总结司法制度一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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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6
总字数:约4.32千字
文档摘要
10
朝代
司法机构设置
司法官名称
司法制度
审判与诉讼制度
天罚、审判:
夏商 监狱:圜土、夏台
大司寇:关心周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下设小
西周 司寇,以五刑听万民之
狱讼。帮助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处理狱讼。
表现在司法上,便是将宗教意识与审判制度相结合,具有浓重的天罚与审判特色。
1、狱、讼:狱与罪有关〔刑事〕,讼与财有关〔民事〕。审理民事案件:听讼,审理刑事案件:断狱。刑事诉讼费:钧jun金,民事诉讼费:束矢。
2、五听:运用察言观色进展审讯以推断当事人陈述真伪。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廷尉:九卿之列,中心司法审判
机关。负责审理地方的上诉案件
秦
和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