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度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附答案详解(.docx
文件大小:80.71 KB
总页数:63 页
更新时间:2025-06-06
总字数:约4.4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度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小李作为一名工程师,每月闲置资金较为充裕,他将一部分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另一部分用于购买股票和参与基金定投。小李的这种理财方式体现了其投资方式的()。

A.稳定性

B.单一性

C.风险性

D.保险性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特点,结合小李的理财方式进行分析。小李将闲置资金一部分存入银行,另一部分用来购买股票和参与基金定投,这是一种多元化的投资方式。银行存款收益相对稳定,风险较低;而股票和基金投资收益可能较高,但也伴随着较高的风险。稳定性通常强调投资的收益较为平稳、波动较小。单一性指的是投资方式仅局限于某一种。保险性主要侧重于在面临风险时能获得一定的保障。风险性则注重投资可能面临损失的可能性。小李进行了多种投资,涵盖了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高风险的股票、基金投资,这体现了投资风险的多样性,也就是投资方式具有风险性。

2、离别是中国古典诗词中常用的主题,以下诗句中无离别之意的是()。

A.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B.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C.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D.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诗句所表达的含义,判断是否有离别之意。“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意思是只要四海之内有知心朋友,即使远在天涯,也好像近在身边。此句是诗人在与友人分别时所作,体现了诗人对友人远行的劝慰,有离别之意。“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述的是夕阳的余晖映入幽深的树林,又照在青苔之上的景象,描绘的是鹿柴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并没有表达离别之意。“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意思是不要担心前方的路上没有知己,普天之下还有谁不知道您呢。这是在友人远行时的劝慰之语,体现了离别之情。“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描绘了燕子飞翔,女子出嫁,众人远送的情景,借送嫁这一场景传达出一种离别之感。综上,答案是“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3、我希望,有朋自远方来,岁月不改其性,红尘不染其心;我希望岁月无痕,大地不老,一路最美际遇充满诗情和画意。从哲学角度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事物的本质是静止的,所以存在“不改其性”的朋友

B.物质的运动具有绝对性,不存在“大地不老”的现象

C.人在红尘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不染其心”是不可能的

D.物质的特性是运动,“岁月无痕”只能是美好的祝福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哲学中关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物质的特性以及人在客观规律面前的主观能动性等相关知识来对各选项进行分析。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同时,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对于“希望有朋自远方来,岁月不改其性,红尘不染其心;岁月无痕,大地不老,一路最美际遇充满诗情和画意”这一表述,从哲学角度进行分析。事物的本质并非是静止的,运动才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所以不存在绝对“不改其性”的朋友,因为朋友的性格等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变。物质的运动具有绝对性,整个世界是一个永恒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大地处于不断的地质变迁等运动之中,不存在“大地不老”即永远静止不变的现象,该表述符合哲学中运动的绝对性原理。人在红尘面前并非无能为力,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在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做到“不染其心”,通过自身的修养和对事物的正确认知,不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干扰。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岁月无痕”表达的是一种对时光不流逝的美好期许,从哲学角度看,时间的流逝是客观的、绝对的,“岁月无痕”只能是一种美好的祝福。综上所述,从哲学角度分析,“物质的运动具有绝对性,不存在‘大地不老’的现象”这一表述是正确的。

4、下列不属于共同故意犯罪的是()。

A.甲为获得某工程的中标,向主管人行贿3万元,两人一致同意谁都不许向外透露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

C.丙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解锁工具给孙某,但后来孙某用其他方法盗窃了一辆轿车

【答案】:D

【解析】共同故意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下面对各案例进行分析:对于第一个案例,两人为获取工程中标向主管人行贿且一致同意不向外透露,存在行贿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属于共同故意犯罪。对于第二个案例,一人为他人入户盗窃望风,虽然被望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