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通告(2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2020年11月,商务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我国决定设立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此次设立示范区数量为10个
B.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
C.山西是中部地区唯一设立示范区的省份
D.示范区的功能是“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
【答案】:C
【解析】2020年11月,商务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这些示范区覆盖了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其主要功能为“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而中部地区设立示范区的省份并非只有山西,还有安徽等其他省份。所以说法错误的是中部地区只有山西设立示范区这一表述。
2、中铁十七局项目经理高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计价方式从项目中套取账外资金,以发放年终奖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285万元,其构成()。
A.职务侵占罪
B.渎职罪
C.贪污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高某的行为进行分析。首先,分析高某的身份和行为。高某是中铁17局项目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计价方式从项目中套取账外资金,以发年终奖的方式将公共财物285万元非法持有。然后,对各罪名进行分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该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而本题中的高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渎职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干中高某的行为主要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非妨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所以不构成渎职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高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共财物并非法持有,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题干重点在于高某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非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损失,所以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综上,本题答案为贪污罪。
3、“抑扬顿挫”描述的是声音的()
A.音色
B.音调
C.响度
D.音频
【答案】:B
【解析】“抑扬顿挫”重点强调声音的高低起伏变化。音色是指声音的特色,不同的发声体由于材料、结构不同,发出声音的音色也就不同,它与声音的高低变化并无直接关联;音调是指声音的高低,与发声体振动的频率有关,“抑扬顿挫”描述的声音高低变化正对应音调的特征;响度是指声音的强弱或大小,主要与发声体的振幅有关,并非声音高低的变化;音频是指声音频率的范围,并非描述声音高低起伏状态的概念。所以“抑扬顿挫”描述的是声音的音调。
4、若五年到期后,甲无法偿还100万元,戊的字画因不可抗力因素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可向()追偿。
A.甲
B.庚
C.甲和庚
D.甲、庚和戊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法律规定中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的相关内容来分析丁可向谁进行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题中,丁作为保证人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在本题里债务人是甲,所以丁可以向甲进行追偿。对于丙,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当失踪人所欠债务需要偿还时,财产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以丙作为保证人,丁也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丙追偿,由于丙的财产由庚代管,因此丁可以向庚追偿。而戊的字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的担保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灭失且没有代位物的,担保物权消灭。在本题中,戊的字画灭失且无代位物,戊对该债务的担保责任消灭,所以丁不能向戊进行追偿。综上,丁可向甲和庚进行追偿。
5、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是说()
A.一切社会的上层建筑都要在它的经济基础建立之后才能产生
B.一切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根源于经济基础
C.一切社会的上层建筑的变化,都同经济基础变化是同步的
D.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