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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工作概况
1.1任务来源
水利部于2004年颁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印发《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资源[2003]233号)、《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等文件用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全国水利部门先后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2018年3月,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水利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转隶至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办字〔2019〕24号),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工作已划入生态环境部门。
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环办水体〔2022〕34号),生态环境部自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工作以来,先后发布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35号)、《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等一系列文件,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提供了技术指导。但是,技术评估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核心环节,国内和陕西省缺少专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评估文件指导和规范其工作,因此亟需统一评估标准,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评估工作。
为填补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评估指导文件的空白,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评估行为,提高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质量,推进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高效开展,为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科学审批入河排污口提供技术支撑,更好地服务企业,2024年4月,《入河排污口设置评估技术指南》列入2024年度第一批陕西省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承担《入河排污口设置评估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工作。
1.2目的意义
1.2.1本标准的定位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35号),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权限、监测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目前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重要文件。《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其中审查具体指审批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听证或者现场查勘。组织专家评审、听证或者现场查勘,不得向申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23〕22号)明确了省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其中在“评审评估”阶段,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受理后,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评估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场查勘、技术审查等形式),形成专家意见,并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报告,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期,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本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陕西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工作,提高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质量。对照《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为规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声与振动、自然生态、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管理技术指南、导则、规程、规范等,本标准为技术指南类,属于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1.2.2本标准的作用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作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作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间接影响着水生态环境质量。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等十多个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标准,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具体内容用以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报告。但是,缺少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评估的专门文件来指导和规范技术评估工作,因此,需制订一个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南》用于指导和规范陕西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工作,统一评估人员的审查尺度、工作深度和范围,最终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部门)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2.3本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