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海市教育系统第三批人才引进(乌海市第十中学专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林某和何某是某高校的大学生。一天晚上,两人在回校途中,何某突然腹痛难忍、脸色苍白,蹲在路上无法起身。由于路上一直没有出租车,无奈之下,林某拦下一辆私家车,请求车主帮助将何某送往医院。然而,私家车车主陈某见何某生病,竟趁机索要200元车费。因深夜车少,且何某疼痛难耐,林某只好同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林某、何某与陈某的交易是合法的的,因为双方已签订口头合同
B.林某、何某与陈某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其效力是可撤销的
C.该交易并非出于林某、何某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
D.林某、何某与陈某的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履行完毕,双方不可以反悔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本题中,何某突然腹痛剧烈、脸色苍白且蹲在路上直不起腰,处于危困状态,而此时路上一直没有出租车。私家车车主陈某见何某生病,乘机向他们索要200元车费。林某因深夜车少且何某疼痛难忍,才表示同意该交易。这表明该合同是陈某利用何某处于危困状态订立的,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并且该交易明显显失公平,其效力是可撤销的。对于“双方已签订口头合同就是合法的”这一说法,虽然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合同合法不仅要求形式合规,还需内容和订立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此交易存在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情况,并非合法有效。该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无效合同通常是指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定无效情形,而本题不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只是可撤销。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且可能已经履行完毕,但由于是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即林某和何某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非双方不可以反悔。
2、当前我国博客数量已逾2000万,在“我的博客我做主”所体现的博客自由背后,存在着公共责任与法律底线,这说明()。
A.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
B.法律是对权利的限制和约束
C.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D.我国公民的权利是不真实的
【答案】:C
【解析】题干强调博客自由背后存在公共责任与法律底线,这表明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并非毫无限制。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身权利,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此表述本身正确,但题干重点在于强调行使权利时的限制,并非突出国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所以该内容与题干主旨不符。法律并非单纯是对权利的限制和约束,它更多是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规范公民行为,确保权利的合理行使,此说法片面。我国公民的权利是真实的,有法律、物质等多方面保障,该说法与事实相悖。综上,正确表述是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3、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下列属于附加刑的是()。
A.罚金
B.罚款
C.管制
D.拘役
【答案】:A
【解析】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本题中,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附加刑的一种。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所作出的行政制裁,并非刑罚种类,不属于附加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属于主刑,并非附加刑。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同样属于主刑,不是附加刑。所以本题应选罚金这一选项。
4、间接调控是以()为主,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反应逐渐传导至政府期望的宏观经济目标上。
A.供求调节
B.价格调节
C.行政调节
D.市场调节
【答案】:B
【解析】间接调控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来间接影响微观经济行为,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一种调控方式。其主要是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通过他们经济行为的反应逐渐传导至政府期望的经济目标上。而供求调节只是市场调节中的一个方面;价格调节同样也是市场调节机制中的一种具体手段;行政调节则是直接调控的方式,依靠行政指令等手段直接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并非间接调控的主要方式。所以间接调控是以市场调节为主。
5、下列关于解决法律冲突一般原则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旧法优先于新法
B.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
C.一般法优先于特别法
D.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
【答案】:B
【解析】解决法律冲突的一般原则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