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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含答案详解(a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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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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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化学与生活、社会密切相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代替化石燃料,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B.凡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对人体健康均有害,不可食用

C.为防止电池中的重金属等污染土壤和水体,应积极开发废电池的综合利用技术

D.提倡人们购物时不用塑料袋,主要是为了防止白色污染和节约资源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化学知识以及生活常识,对各选项进行逐一分析。清洁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具有可再生、无污染的特点,用其代替化石燃料,可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从而节约资源,并且能避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有利于保护环境。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内使用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且还能起到防止食品变质、改善食品品质等作用,所以并非所有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物都对人体健康有害而不可食用。电池中含有汞、镉等重金属,这些重金属如果进入土壤和水体,会造成严重的污染。积极开发废电池的综合利用技术,一方面可以回收其中的有用物质,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另一方面能防止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水体,保护环境。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提倡人们购物时不用塑料袋,既可以减少难降解的塑料制品的使用,从而防止白色污染;同时也能节约生产塑料袋所需的资源。综上所述,说法不正确的是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对人体健康均有害不可食用这一表述。

2、政府对以下()类物品征税时,产生的无谓损失最小。

A.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小的物品

B.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小的物品

C.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的物品

D.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大的物品

【答案】:A

【解析】无谓损失是指当市场偏离竞争均衡时所产生的经济福利损失,税收造成的无谓损失大小取决于供给和需求的弹性。弹性衡量的是买者和卖者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弹性越大意味着对价格变动越敏感。当物品的需求弹性小,意味着消费者对价格变化不太敏感,即使价格因征税而上升,消费者的购买量也不会大幅减少;供给弹性小则表示生产者对价格变化的反应程度较低,即使价格因征税下降,生产者的供给量也不会大幅减少。所以对需求弹性小且供给弹性小的物品征税时,因税收引起的市场交易规模的减少幅度相对较小,从而产生的无谓损失也就最小。而如果物品需求弹性大,消费者会因征税导致的价格上升而大幅减少购买量;若供给弹性大,生产者会因价格下降而大幅减少供给量。这都会使市场交易规模大幅缩减,进而产生较大的无谓损失。所以对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小,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以及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大的物品征税产生的无谓损失相对更大。因此,政府对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小的物品征税,产生的无谓损失最小。

3、甲和乙是某餐厅员工。一日,两人在后厨嬉笑打闹,互相追逐,甲拿起一把尖刀挥舞,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寻衅滋事罪

B.属于防卫过当

C.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防卫过当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描述的具体行为来分析该行为的性质。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和乙是在后厨嬉笑打闹、互相追逐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并非肆意挑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防卫过当需要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即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而本题中乙的行为只是嬉笑打闹、互相追逐,并非不法侵害行为,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不构成防卫过当。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重伤,剥夺他人人身健康权的行为。甲在与乙嬉笑打闹过程中,拿起尖刀挥舞阻止乙靠近,应当预见到这种行为可能会对乙造成伤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不小心刺中乙并造成乙重伤,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本题中,甲是在嬉笑打闹的情境下不小心刺中乙,并非出于故意要伤害乙的主观心态,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综上,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4、李大钊曾将日本的三次侵华罪行概括为“三甲”(甲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