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永川区区外选调教师(42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属于古典管理理论,科学管理要解决的问题是()。
A.劳资双方由对立走向协作
B.提高工人的积极性
C.提高劳动生产率
D.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
【答案】:C
【解析】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核心就是围绕提高劳动生产率展开的。在当时的背景下,通过科学的方法和管理手段来提高生产效率是关键问题。虽然劳资双方由对立走向协作、提高工人的积极性等也是科学管理理论涉及的方面,它们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并非科学管理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而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之后可能带来的宏观结果,并非科学管理直接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科学管理要解决的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2、甲委托乙帮忙购买一只鸡,然而乙买回来的却是一只鸭。乙的这一行为属于()。
A.表见代理
B.法定代理
C.无权代理
D.越权代理
【答案】:D
【解析】首先明确各项代理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有代理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的范围。在本题中,甲委托乙帮忙买一只鸡,这明确了乙的代理权限是购买鸡。然而,乙却买了一只鸭回来,乙的行为显然超出了甲所赋予的代理权限,属于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代理行为,所以应认定为越权代理。
3、甲与其丈夫乙在街上发生争吵,不慎将一家店铺的灯箱撞坏,店主发现后出来与他们理论。期间,甲的弟弟丙前来劝架。随后,甲乙丙三人一同将店主的玻璃门撞碎,店主愤怒之下,拿起一块玻璃刺伤丙的脖子,导致丙重伤。店主的行为()。
A.属于维权行为
B.属于正当防卫
C.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行为性质和相关罪名的定义,对题干中店主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维权行为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本题情境中,虽然甲乙丙三人撞坏灯箱和玻璃门给店主造成了财产损失,但店主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报警等。而店主拿起玻璃刺伤丙致其重伤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维权的范畴,并非正当的维权方式。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在本题中,甲乙丙撞碎玻璃门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并非严重的不法侵害行为,店主拿起玻璃刺伤丙致其重伤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不构成正当防卫。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店主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丙,并非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因此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店主拿起玻璃刺伤丙的脖子并致使丙重伤,主观上存在伤害丙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并造成了丙重伤的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综上所述,店主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4、人体在进行药水注射前,应首先用()进行消毒。
A.酒精
B.碘酒
C.盐水
D.蒸馏水
【答案】:B
【解析】人体注射药水前,需要对注射部位进行消毒以防止感染,该消毒物质应具备良好的杀菌能力且对人体刺激性相对较小。酒精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且对皮肤刺激性相对较小,能够有效杀灭皮肤表面的细菌等微生物,在医疗领域广泛用于注射前的皮肤消毒。碘酒虽然也有强大的杀菌作用,但它对皮肤有较强的刺激性,用碘酒消毒后还需用酒精进行脱碘处理,增加了操作步骤且可能给患者带来不适,一般不直接用于注射前的消毒。盐水主要起到清洁作用,杀菌能力较弱,不能有效杀灭可能导致感染的细菌等病原体,无法达到注射前消毒的要求。蒸馏水是纯净的水,没有杀菌消毒的功能,不能用于注射前对皮肤的消毒。因此,人体注射药水前,应首先用酒精消毒。
5、根据有关标准,以下哪个pH值最接近饮用水的标准()。
A.6
B.7.5
C.10.5
D.12
【答案】:B
【解析】饮用水的pH值通常要求在6.5-8.5之间,这个范围的pH值既符合人体生理需求,也能保障水的化学稳定性和安全性。给出的几个数值中,7.5处于该区间范围内,是最接近饮用水标准的选项。6低于6.5,呈酸性,可能会腐蚀管道,且不适于长期饮用;10.5和12均高于8.5,呈较强的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