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工程学院第一批专任教师招聘(27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某人购置住宅并装修后用于出租,每年获得租金收入2.8万元,这2.8万元属于()。
A.非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
B.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
C.经营风险性收入
D.财产性收入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收入类型的定义来判断年租金2.8万元所属的收入类型。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而此处的年租金并非是在公有制经济中通过劳动进行分配所获得的收入,不属于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非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主要是指个体劳动者或私营企业主凭借劳动所获得的收入,这种收入与劳动者直接的劳动付出相关。购买住宅装修后出租获得的租金,并非是基于自身劳动付出直接获得的收入,不属于非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经营风险性收入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由于承担风险而获得的收入,通常与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相关。出租房屋获得租金相对稳定,并非是因承担经营风险而获得的不确定收入,不属于经营风险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某人购买住宅后将其出租获得的年租金,是基于房屋这一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属于财产性收入。综上,年租金2.8万元属于财产性收入。
2、张某指定李某加工其所购玉石,李某在加工过程中不慎受伤,经张某同意,将未完成的工作交给徒弟顾某。玉石加工完毕后,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将成品交付给张某,张某对此不知情。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张某同意,若顾某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顾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B.因张某同意,张某就李某将成品交给顾某加工的行为不享有解除权
C.因张某不知情,李某委托王某代为转交的行为无效
D.因张某不知情,张某就李某委托王某代为交付的行为享有解除权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各情形逐一分析。首先明确,本案中张某与李某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李某作为承揽人应按照张某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关于将未完成的工作交给徒弟顾某这一情况,经张某同意,李某将部分工作交由顾某完成。根据法律规定,在承揽合同中,经过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此时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若顾某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违约责任应由李某承担而非顾某。对于李某将工作交给顾某加工这一行为,由于已征得张某同意,张某不能以李某私自转包工作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即张某就李某将成品交给顾某加工的行为不享有解除权。再看李某委托王某代为交付成品的行为,在承揽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是承揽人的义务,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将成品交付给张某,这属于履行交付义务的一种方式,委托交付并不以定作人知情为生效要件,该委托行为本身是有效的,且张某也不能因不知情而就该委托交付行为享有解除权。综上所述,经张某同意,张某就李某将成品交给顾某加工的行为不享有解除权。
3、下列不符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任务的是()。
A.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B.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C.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D.坚决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战
【答案】:D
【解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有三大攻坚战,分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举措,关乎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精准脱贫是实现共同富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对于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污染防治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而“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战”并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的特定任务表述,所以不符合该时期任务。
4、在魏源所著的《海国图志》中,他提出了()的思想,该思想主张学习外国先进的军事和科学技术,旨在实现富国强兵,从而抵御外国侵略。
A.民主与科学
B.自强求富
C.师夷长技以制夷
D.振兴中华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海国图志》中魏源提出的思想主张。“民主与科学”是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主要思想,新文化运动倡导民主,反对独裁专制;倡导科学,反对迷信盲从,这与《海国图志》以及魏源的思想主张并无关联。“自强求富”是洋务运动的口号,洋务派主张利用西方先进技术,强兵富国,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以“自强”为口号创办军事工业,以“求富”为口号创办民用工业,并非魏源在《海国图志》中的思想。魏源在《海国图志》中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