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11、医方的权利(1)治疗的主导权这其中包括诊断权、处方权、处置权、询问患者病史、要求患者进行各种检查、制定治疗处置的方案等。(2)医疗费用支付请求权医疗行为也是一种服务的行为,当然的享有向患者要求支付费用的权利。(3)医疗意外、并发症的免责权医疗行为,是一种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为,日常工作中有一些意外情况或者并发症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比如进行了胃肠道手术,肯定会出现肠粘连,不然也不能自我修复,不能因为出现了术后肠粘连就认为医疗行为是不当的、是应当承担责任的,因此,这种情况应当是免责的。当然,在实际的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是判断是否应当免责的基础,所以,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不能一味的用“意外”、“并发症”来规避风险与责任,这需要大家特别注意。(4)一般人所具有的相关权利比如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荣誉权等医患沟通12、医方的义务(1)依法依约提供诊疗服务的义务我们与患者的关系,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并且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患者来到医院挂完号,就建立起了这种合同关系。和其他民事关系一样,合理诚实的履行合同的约定是对我们的正常要求,但履约时不能损害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比如,有的车祸伤病人要求为自己甚至家属开与治疗无关的保健药,这就不是我们需要履行的义务了,如果我们满足了患者的这种要求,我们将和患者一起受到法律的制裁。医患沟通1(2)忠实履约义务就这一点,我只讲一个问题。由于知识结构的不对称性,我们在诊疗活动中的主导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忠实履约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包括身体的状况、经济的状况、心理状态等多方面)选择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式。因此,我们签署的每一份知情同意书应当是有所不同的,或者至少是侧重点有所不同。所以,不要以为患者或患者家属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就是“附身符”了,在法院的诉讼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是否忠实履约的判定。(3)注意、报告、告知的义务合理的注意才是免责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实际工作中严格的按照各项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办事。发现疫情、意外情况及时上报。如实、详尽的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的病情是必不可少的沟通要素,也是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的基础。(4)其他相关义务比如不得涂改、伪造销毁病历等义务医患沟通13、患方的权利患方的权利与医方的义务大多是对等的,具体有:(1)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2)享有合理限度的医疗自由权;(3)知情权及同意权;(4)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5)人格、风俗习惯被尊重的权利;(6)获得相关健康知识的权利;(7)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医患沟通1(8)隐私权隐私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通说认为,只要是不危及他人、社会、国家等的一切不愿意为人所知的个人信息均属于隐私的范畴。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9)其他相关权利医患沟通14、患方的义务(1)配合诊疗的义务;(2)支付费用的义务;(3)对医方告知情况下的治疗选择的义务;(4)遵纪守法的义务医患沟通1人际沟通的基本原理美国总统罗斯福曾说过“成功公式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与人相处”。行为学者认为,沟通是信息传递和被了解的过程,其重点有三:1、发生在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个人或团体之间;2、含有信息的传递;3、通常有目的性。医患沟通1沟通的基本原则:一、诚信原则诚信是沟通的基本基础和前提,没有安全感的沟通交往是难以发展的。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有的人处对象为什么处了几十个最终还是没谈成,这是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对方的信任。只有抱着真诚的态度与人沟通,才能使对方有安全感,从而引起对方情感上的共鸣。二、明确性原则明确的信息能起到有效沟通的效果,在沟通过程中要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我大概总结了一下,为什么每一年我们总有医务人员挨患者或者家属的打,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言语表达不清,没有获得一种有效的沟通造成的。医患沟通1三、简明原则简明扼要的表达信息,这样有利于降低信息处理的成本和提高信息储存、记忆的效率。四、连续性原则沟通的主体之间要达成有效的沟通,必须考虑到相互之间沟通的历史情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写门诊病历本,它就起到了一种沟通的作用,连续的观察过程对于患者将来病情发展的预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正确的选择治疗的措施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医患沟通1医患沟通的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以人为核心,以满足人的需求为价值取向。人们的就医需求渐渐从单纯的生理需求向生理、心理、社会综合型需求的转变,人们不仅需要优秀的医疗技术服务,还需要从心理上得到关怀和尊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