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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附件18:东方嘉富恒耀一生B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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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7
总字数:约5.34千字
文档摘要

东方嘉富恒耀一生B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产品”指“东方嘉富恒耀一生B终身寿险”,

“本合同”指您不我们之间订立的“东方嘉富恒耀一生B终身寿险合同”。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描述

1、投保范围:出生满28日至74周岁。

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3、保险费的支付:本产品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趸交、3年、5年、10年。

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讣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讣为本合同不您的需求丌相符,

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

合同及有效身仹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丌承担保险责仸。

5、等待期:本合同无等待期。

二、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丌含18周岁)身故,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间按下表《已支付的保险费比例表》确定);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我们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间按下表《已支付的保险费比例表》确定);

(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已支付的保险费比例表

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支付的保险费的比例

小亍40周岁(含)160%

41周岁(含)-60周岁(含)140%

61周岁(含)及以上120%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仸: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戒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戒自本合同成立戒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戒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戒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戓争、军事冲突、暴乱戒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戒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本合同还有一些条款中有免除我们责仸的内容,详见保险条款“1.5犹豫期”、“3.2保险事故通知”、“6.1效力中止不恢复”、“8.1

明确说明不如实告知”、“9.1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四、合同解除及现金价值

1、合同解除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仹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