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各责任主体职责任务清单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责任清单,按责任主体分级归纳: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国家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1.组织协调
-牵头组织协调全国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第八条)。
-负责全国传染病医疗救治的组织指导(第八条)。
2.目录管理
-批准并公布乙类、丙类传染病目录调整(第三条)。
-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甲类传染病目录调整(第三条)。
3.应急预案
-批准并公布国家重点传染病应急预案(第二十八条)。
4.特殊措施审批
-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对不明原因传染病采取甲类管控措施(第四条)。
5.医疗救治规范
-规定发热门诊设置标准及转诊流程(第七十七条)。
6.尸体解剖查验
-制定传染病尸体解剖查验规定(第七十一条)。
地方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1.组织协调
-牵头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应对(第八条)。
-负责本行政区域传染病医疗救治组织指导(第八条)。
2.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血液使用、消毒灭菌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信息泄露行为进行处罚(第一百一十条)。
3.信息互通
-建立临床医疗与疾控信息共享制度(第四十四条)。
---
二、中医药行政部门
1.中西医结合
-国家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需加强中西医结合诊疗(第七十八条)。
---
三、疾病预防控制行政部门
国家级(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1.目录管理
-提出甲/乙/丙类传染病目录调整建议(第三条)。
2.监测预警
-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第四十二条)。
-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第五十七条)。
3.预案制定
-拟订国家重点传染病应急预案(第二十八条)。
4.特殊措施
-建议对不明原因传染病采取甲类管控措施(第四条)。
5.信息通报
-向省级疾控部门及军队通报全国疫情信息(第五十五条)。
地方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1.监测实施
-制定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监测计划(第四十二条)。
-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疫情信息(第五十七条)。
2.应急处置
-组织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防控方案(第六十二条)。
3.监督管理
-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第一百零三至一百零九条)。
4.信息通报
-向本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通报疫情信息(第五十四条)。
---
四、医疗机构
1.疫情报告
-发现甲类/不明传染病:2小时内网络直报;乙/丙类:24小时内直报(第四十五条)。
2.医疗救治
-设置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第七十七条)。
-对传染病人采取救治及转诊措施(第七十七条)。
3.感染控制
-执行消毒规范,防止院内感染(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4.特殊职责
-二级以上医院:设专门科室负责传染病防控(第二十六条)。
-基层机构:承担社区防控、健康监测等工作(第二十六条)。
5.违规责任
-瞒报/漏报疫情、未落实消毒措施等,最高可吊销执业许可(第一百零四条)。
---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核心职责
-监测预警、流调处置、检测鉴定、技术指导(第二十五条)。
-对疫情信息2小时内完成核实并上报(第四十九条)。
2.应急处置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防控方案(第六十二条)。
-指导重点场所(学校、托育机构等)落实防控措施(第二十五条)。
3.技术支持
-病原学检测、消毒技术指导(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组建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第十条)。
4.信息管理
-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疫情信息管理(第四十九条)。
5.违规责任
-未履行监测/报告职责,最高可吊销责任人员执业证书(第一百零三条)。
---
责任交叉与协作
1.信息共享
-卫健部门与疾控部门共建临床医疗与疾控信息互通制度(第四十四条)。
2.联合防控
-卫健、疾控部门协同中医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