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010.10
F07
团体标准
T/JSASXXXX-2025
城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方法
MethodofEditingEnergyBalanceTableforUrban
(征求意见稿)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发布发布
T/JSASXXXX-202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平衡原理、核算范围、编制原则、平衡表样式、
平衡表数据、编制程序、数据来源及说明、编制周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编制城市级(地级市、县级市)地区能源平衡表,其他地区范围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28398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GB/T283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城市级能源平衡表(urbanenergybalancetable)
以矩阵或数组的形式,反映城市级区域的能源流入与流出、生产与加工转换、消费与库存等数量关
系的统计表格,包括实物量平衡表与标准量平衡表。
3.2折标准煤系数(standardcoalcoefficient)
能源单位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数量。
[来源:GB/T2589-2020,3.9,有修改]
3.3能源加工转换(energyconversion)
为了特定的用途,将一种能源(一般为一次能源,也有二次能源),经过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或
转换成另一种能源(二次能源)。
[来源:GB/T28398-2023,3.9]
3.4消费量合计(totalconsumption)
针对单一能源品种,指某种能源消费总量。
针对能源消费总量,指综合计算各种能源品种消费、扣除加工转换重复计算因素后核算的能源消费
总量。以标准量能源平衡表为基础进行核算。
3.5平衡关系(equilibriumrelationship)
数量间的代数关系。
1
T/JSASXXXX—20XX
4平衡原理
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等于加工转换损失量、终端消费量与损失量及平衡差额之和。
5核算范围
有明确行政地理边界的区域。
6编制原则
6.1能量守恒原则。能量在转换过程中全部能源的总量应保持不变。
6.2对应一致原则。加工转换过程,应坚持投入、产出、流向的对应一致原则。
6.3协调统一原则。数字之间应衔接,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行业分类标准、指标划分标准、折算标准、
数字计算口径等应统一。
6.4应遵循在地统计原则。
6.5应遵守平衡关系。
7能源平衡表的数据
7.1表格中数据、单位表示应符合GB/T3101要求,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实物量数据来源应符合第
8章要求,计算过程应符合GB/T8170要求。
7.2能源实物量的折标准煤系数应按实测值;无法获得时,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7.3平衡表中数据之间的关系为以计算公式表示的代数和关系。
7.4平衡表中,“-”号表示运算过程中需要扣减的项;“+”号表示运算过程中需要加和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