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000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关于法律冲突解决原则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旧法优先于新法
B.一般法优先于特别法
C.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
D.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
【答案】:D
【解析】法律冲突的解决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根本法优于普通法等。根本法即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的制定和实施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所以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而旧法优先于新法、一般法优先于特别法、下位法优先于上位法的表述均错误。正确的应当是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所以该题的正确表述为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
2、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低纲领是()。
A.社会优抚
B.社会福利
C.社会救济
D.社会保险
【答案】:C
【解析】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它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属于基本纲领。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低纲领。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旨在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对有特殊贡献者及其家属提供褒扬和优惠性质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特殊纲领。所以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低纲领是社会救济。
3、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以事实为依据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群众与领导相结合
D.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
【答案】:C
【解析】我国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等。以事实为依据是确保法律制定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反映社会现实和规律,使制定出的法律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则要求在坚持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地区特点,灵活制定具体法律条文,以适应不同情况和变化。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强调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公民违法犯罪都要平等地受到法律制裁,该原则侧重于法律的实施和适用环节,并非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群众与领导相结合也并非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制定法律主要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公平正义等理念以及相关程序进行,虽然在立法过程中会听取群众意见,但“群众与领导相结合”并非制定法律的核心原则表述。所以本题应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群众与领导相结合相关内容,由于本题为单选题,出题意图是让选不属于制定法律基本原则的选项,在这几个选项中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更符合该范畴,因为它明确是适用法律原则而非制定法律原则,故答案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种情况所对应的选项。
4、列宁提出的:“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是()
A.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对立
B.经验论和先验论的对立
C.反映论和唯理论的对立
D.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答案】:A
【解析】“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认为认识源于物质,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从思想和感觉到物”认为认识源于精神,是唯心主义认识论观点,所以体现二者的对立。
5、下列城市的古今称呼说法不正确的是()。
A.西安-镐京
B.南京-建康
C.安阳-安邑
D.杭州-临安
【答案】:C
【解析】该题要求判断城市古今称呼说法不正确的选项。逐一分析各城市:西安在古代曾被称为镐京,镐京是西周的都城,其位置大致在今西安附近,所以“西安-镐京”的称呼正确;南京在历史上有过建康这一称呼,东晋、南朝宋、齐、梁、陈都曾以建康为都城,所以“南京-建康”的称呼正确;安邑是古代地名,主要指现在的山西运城夏县一带,并非安阳,所以“安阳-安邑”的称呼错误;杭州在南宋时期被称为临安,是南宋的都城,所以“杭州-临安”的称呼正确。综上,城市古今称呼说法不正确的是“安阳-安邑”。
6、关于上行文和下行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二者适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
B.一般应逐级行文
C.上行文只主送一个主管机关
D.下行文只主送一个下级主管机关
【答案】:D
【解析】上行文和下行文适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一般应逐级行文,上行文主送一个主管机关。下行文可主送多个下级机关,并非只主送一个,所以此说法错误。
7、国际储备是指一国官方所持可用于国际支付,并能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货币资产。我国目前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