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时间;第三课公民权利
一、公民基本权利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等等。
②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③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④其他权利。包括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2.政治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公民享有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①主体:我国公民。
②对象: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③内容:我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④注意事项: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⑤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有什么意义?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4.人身自由的含义、内容、重要性
①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②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③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5.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①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②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知识链接
1.名誉权
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名誉权是对公民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2.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权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对特定的公民授予的一种殊荣。
;3.肖像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构成侵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4.姓名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我们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
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隐私权
隐私是人们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与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隐私具体包括:
①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