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佳木斯市本级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5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某国有银行客户经理马某私自转走客户肖女士45万存款,并将该45万全部用于网络直播打赏,马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抢劫罪
B.逃税罪
C.交通肇事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不同罪名概念的理解以及如何依据具体行为判定罪名。某国有银行客户经理马某私自转走客户肖女士45万存款并用于网络直播打赏。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题中,马某并没有对肖女士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来获取财物,所以其行为不属于抢劫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题干中描述的是马某私自转走客户存款用于打赏,与逃避缴纳税款无关,因此不构成逃税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显然,本题中马某的行为与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关,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马某作为国有银行客户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转走客户的45万存款并用于网络直播打赏,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所以该行为应定性为挪用公款罪。
2、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有人认为只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凭借目的、理想和愿望等因素进行支配就能改变社会,所以不存在社会规律。这种说法违背了()。
A.社会规律的绝对性
B.社会规律的可知性
C.社会规律的差异性
D.社会规律的客观性
【答案】:D
【解析】该题目主要探讨关于社会规律的相关概念以及对一种错误观点的分析。破题点在于理解题干中观点所违背的社会规律的本质特征。题干中“有人认为只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目的、理想和愿望等因素支配就能够改变社会,因此不存在社会规律”这一观点,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社会规律的存在。社会规律具有客观性,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而题干观点否定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认为人可以随意改变社会而无视规律的制约。社会规律不存在绝对性这一特定说法,绝对性的表述不符合社会规律的特点;社会规律的可知性强调的是人们可以认识和把握社会规律,题干观点主要问题并非是否定社会规律的可知性;社会规律的差异性通常指不同社会领域或不同发展阶段规律的不同特点,与题干所表达的违背的核心内容不相关。综上,这种说法违背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
3、关于各级气象观测体系,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地上气象观测站主要观测云层中雨雪等形成情况
B.地面气象雷达系统主要负责采集气象数据
C.高层大气气象观测主要负责监测大范围气象变化
D.气象卫星特别对灾害性气象事件有监测功能
【答案】:D
【解析】地上气象观测站、地面气象雷达系统、高层大气气象观测功能描述错误。而气象卫星确实具有对灾害性气象事件的监测功能,所以描述正确的是关于气象卫星的相关说法。
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
A.侮辱罪
B.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C.侮辱国旗、国徽罪
D.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对各罪名是否为新增设罪名进行逐一分析。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就已存在于我国刑法中,并非《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该罪名同样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就已设立,并非《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罪名。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此罪名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前也已存在,不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综上,正确答案对应的罪名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5、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审核批复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