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能源系统评价》(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
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28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区域能源系统评价》
已列入编制计划(国家标准计划号T-469),由全国能量系统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归口。
二、项目背景及标准编制意义、原则
2.1项目背景
国务院、能源局、发改委、住建部等各部委陆续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
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
项规划》等多个政策文件大力支持绿色低碳能源发展。区域能源是建设清洁低碳
高效能源系统的前沿技术,是分解“双碳”目标、支持能源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和
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技术路径,也是完善供冷供热、电力、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
的重要支撑。区域能源契合“双碳”目标、能源转型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成为国
家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也与重点支持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化石能源清洁
低碳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重点领域和方向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指南高
度匹配。
2023年7月,国际标准化组织能源管理与能源节约技术委员会(ISO/TC301)
成立区域综合能源系统(IDES)专家组,编制组团队成员刘猛担任召集人,组织
各国专家就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分委会工作范围和未来工作计划进行研究,标志我
国首次在ISO内牵头开展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相关国际标准的发展路径研究,支
撑中国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相关标准走向国际。
国内大型区域能源项目(单个供能面积不小于50万m2)数量超过800个,
总供能面积超过10亿m2,涵盖冷热电三联供(CCHP)、基于热泵技术的可再生
能源规模化利用、基于吸收式技术与电驱动热泵的电厂及工业余热城市供热以及
冷水机组结合冰蓄冷的区域供冷系统等多种能源系统,区域能源系统具有规模大、
形式复杂、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等特点,且具备巨大的综合提升潜力,因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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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用效果的评价市场需求极为迫切。然而,我国区域能源发展面临上位规划
缺失、运行能效低、评价标准体系缺少(指标缺乏统一性)以及项目经济性不佳
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区域能源的高质量及规模化发展进程。
2.2编制意义
国家标准《区域能源系统评价》从安全可靠、高效低碳、智慧运行、柔性调
节、运营管理、经济效益、提高与创新等维度综合考量,建立普适、准确、全面、
可量化的区域能源系统评价体系,有助于引导区域能源高效、健康发展,有助于
利用区域能源建设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分解“双碳”目标,支持能源绿色化、
数字化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
2.3编制原则
国家推荐性标准《区域能源系统评价》隶属能量系统标准体系2.系统、设备、
技术标准子系统的2.5区域能源的重点标准,当前标准主要集中于单一能源系
统或区域能源系统的具体技术细节及碳排放核算方面,尚缺少覆盖区域能源系统
全过程的国家评价标准。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
及相关标准相协调。
三、编制目的
本标准旨在引导区域能源高效、健康发展,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实施,促
进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加速能源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并有效应对气
候变化。
四、制定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在制定标准时,相关指标主要依据调研数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