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词
1.副词:一般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前面起修饰,限制作用,表示程度、范围、时间、频率或语气等的词。
分类:
(1)表示程度。如:很、更、最、挺、非常、十分、极其、稍微、格外、几乎。
(2)表示范围。如:都、全部、总共、统统、仅仅、只、才、一概。
(3)表示时间。如:已经、曾经、刚刚、正、正在、将要、立刻、马上、终于。
(4)表示频率。如:常常、往往、屡次、再三、偶尔、总是、始终。
(5)表示处所。如:这里、那里、处处、到处、四处、随处。
(6)表示语气。如:简直、难道、也许、果然、竟然。
(7)表示肯定、否定。如:必定、必须、的确、不、非、没、没有。
(8)表示情态、方式。如:忽然、猛然、悄悄、大肆、特意、亲自。
语法特征:都能做状语程度副词“很、极”还可以做补语。如“好的很”“美极了”。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只有“不、没有、当然、马上、刚好、的确”等在省略句中可以单独使用。如:“喝水不?”“不!”
2.介词
用在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的前面,合起来表示对象、方向、地点、时间、比较等的词。
分类:
(1)表示关涉对象。如:对、对于、向、跟、与、同、给、关于。
(2)表示方向、时间、处所。如:从、自、自从、在、当、朝、向、沿着、随着。
(3)表示方式、方法、依据、工具、比较。如:按、按照、本着、通过、根据、以、凭、比。
(4)表示原因、目的。如:由于、因为、为了。
(5)表示施事、受事。如:被、给、让、叫、由、把。
语法特征:不能单独使用,而是和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组合出现。不能做谓语中心语。
3.连词:用在词,短语,句子等中间连接词、短语、句子等表示前后有并列、转折、选择、递进、条件、因果等关系的词。
分类:
(1)表并列。如:和、同、跟、及、以及、与。
(2)表转折。如:但是、然而、不过。
(3)表选择。如:或、或者。
(4)表递进。如:并且、而且、况且。
(5)表假设。如:如果、假如。
(6)表条件。如:只要、只有。
(7)表因果。如:因为、所以、因此。
语法特征:不能单独使用,只起连接作。连词“和”前后的词语可以互换位置,如“工人和农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介词“和”前后的词语不能互换位置,如“他和大家讲他过去的经历”。
4.助词:起辅助作用的词。
分类:
(1)结构助词。如、地、得、所、似的。
(2)动态助词。如:着、了、过
(3)语气助词。如:了、吗、啦、嘛、呢、吧、啊。
语法特征
(1)常附着在词、短语或句子后面,表示某种附加意义或结构关系。
(2)“的”一般用法为“形/名等+
的+名”,其前面的内容修饰、限
制后面的内容,如“我的书”“粉红
的桃花”;“地”一般用法为“形+
地+名”,其前面的内容修饰、限
制后面的内容,如“再三地要求”;
“得”一般用法为“动/形+得+
形”,其后面的内容补充说明前面
的内容,如“干得漂亮”“跑得快”。
(3)“着”表示动作、行为在进行
或持续中,如“背着行李”“脸还
红着”;“了”表示已经完成或实
现,如“小王走了”“年龄大了”;
“过”表示曾经发生过,如“我去
过北京”“前几天冷过一阵”。
5.叹词:表示强烈的感情以及用于呼唤、应答的词。
不要感叹、呼唤、应答等。如:唉、哎呀、哎呦、啊、嗯、哦、哼、嗨、喂。
语法特征:一般都是单独使用,独立成句或作为独立成分,强化情感的表达。
6.拟声词:用于模拟事物的声音的词。
如:嗡嗡、呼呼、沙沙、潺潺、哗哗、怦怦、轰隆隆、噼里啪啦、叽里咕噜。
语法特征:
(1)可修饰限制名词、动词,如“潺潺的水声”“呼呼地吹”。
(2)可充当句子成分,也可独立成句。
二短语
1.并列短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代词、动词或形容词组成,词和词之间是并列关系,一般没有轻重主次之分。
组成形式:(1)直接组合,即“词+词(+
词……)”。
(2)借助连词“和、及、又、与、并”等
组合。
举例:举例
仙露琼浆、调查研究、庄严肃穆、风和日丽、半斤八两、春夏秋冬、你和我、现在和将来
2.主谓短语:由主语和谓语组成,其中主语是被陈述对象,谓语陈述这个对象的动作行为、性质特征等。
组合形式:主语(名词、代词等)+谓语(动词、形容词等)
举例:阳光灿烂、心情舒畅、精力充沛、思想解放、斗志昂扬、内容丰富、身心愉悦、工作繁忙
3.动宾短语:由动词和受动词支配的宾语组成,宾语主要是回答“谁”“什么”“哪里”等问题,一般有名词、代词等充当。
组合形式:动词+宾语(名词、代词等)
举例:打扫卫生、歌唱祖国、热爱生活、敬畏自然、收集资料、打篮球
4.偏正短语:由修饰语和中心语组成,前面
的内容修饰、限制后面的内容,由结构助词“的”“地”连接,也有不用两者连接的。
组成形式:
(1)定中型:定语(代词、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的)+中心语(代词、名词)
(2)状中型:状语(形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