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局部调整完善方案
二零二零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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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莱山区位于山东半岛东部、黄海之滨,西北临芝罘区,西与福山区接壤,东、南与牟平区毗邻,北临黄海;东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和东北亚经济圈的交汇叠合区域,是我国对接东南亚和全球经济的前沿城市。介于北纬37°18’—37°32’,东经121°20’—121°34’,总面积285平方千米。区境南北最大跨度25.50千米,东西最大跨度20.50千米,成不规则菱形状。莱山区委、区政府在2012年提出“尊重自然、崇尚人文”的理念和“产业新高地、旅游新中心、宜居新天地、生态新标杆”的定位,着力打造新兴产业的聚集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新型城市化的先行区,是未来烟台市城市发展的主战场。由于规划编制考虑不周,对院格庄街道新兴产业和基本设施项目变化估计不足,导致规划已不适应莱山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
从莱山区规划实施评估结果来看,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规划实施总体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规划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随着莱山区经济格局的变化,规划在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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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显示出弹性区不足的特点,选址不在规划范围内等现象已经成为其发展瓶颈问题,莱山区经济发展步伐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因此,新的用地需求要求通过规划调整来对全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用途分区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的合理性
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在有利于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上,结合莱山区发展战略与重点的变化,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规划调整在本市域内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用地规模不变,保证基本农田面积与布局不调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通过规划调整,莱山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更加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适应莱山区未来发展的要求,可以有效保障近期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将加速推进莱山区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促进莱山区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规划切实起到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空间管制的作用。
三、规划调整的合法性
结合莱山区实际,经过规划实施评估后,启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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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2〕2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等规定。符合莱山区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各文件中关于实施规划调整的条件,具有合法性。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院格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拟涉及调入地块1个,总面积1.5628公顷,原规划数据地类:农用地1.5628公顷(耕地1.5082公顷),其中:有条件建设区1.2825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5628公顷(耕地1.5082公顷)。涉及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1个,面积为1.5628公顷,原规划数据地类城镇用地1.5628公顷;现状地类:农用地1.5628公顷(耕地1.5428公顷)。
(二)地块建设使用情况
拟调整为允许建设区的1.5628公顷调入地块,不涉及违法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压覆矿产资源。
1、拟规划局部调整部分情况如下:
①调入地块情况
1、调入地块1位于院格庄村,总面积1.5628公顷,其中:农用地1.5628公顷(耕地1.5082公顷)。拟使用项目:莱山区Ⅲ22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为基础设施用地。
②调出地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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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出地块1位于院格庄村,总面积为1.5628公顷,其中:农用地1.5628公顷(耕地1.5428公顷)。
(三)调入和调出地块耕地数量变化和质量等级变化情况
依据我区2018年上报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完善成果,对调入耕地和调出耕地的利用等别情况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调入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
院格庄街道调入地块占用耕地1.5082公顷,其中利用等别为9等1.4909公顷,10等0.0173公顷,平均利用等别均为9等。
2、调出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
院格庄街道调出耕地1.5428公顷,其中利用等别为9等1.5428公顷,平均利用等别均为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