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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加格达奇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模拟试卷附答案详解(能力提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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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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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加格达奇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新时代东北振兴属于全面且全方位的振兴,这就需要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要追求()发展,努力探寻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且能充分释放优势的发展新路径。

A.“资源式”

B.“效率式”

C.“速度式”

D.“内涵式”

【答案】:D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新时代东北振兴应追求的发展方式。新时代东北振兴需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其目标是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且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资源式”发展往往过度依赖当地的自然资源,以资源开采和初级加工为主,这种发展方式易受资源储量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不利于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也难以达成质量、效益、结构等多方面的优化提升。“效率式”发展侧重于在现有生产模式下提高生产效率,可能更多关注生产环节的速度和产出,而忽视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无法全面涵盖新时代东北振兴的高质量发展需求。“速度式”发展通常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可能会忽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导致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与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要求不符。“内涵式”发展强调通过内部变革和创新来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注重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化经济结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这与新时代东北振兴要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相契合。所以应追求内涵式发展。

2、“使用而不占有”和“不使用即浪费”是共享经济的两个核心理念。预计到2025年,全球采取共享经济模式的五大主要行业收益可达3350亿美元。以下对共享经济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共享经济有效连接供需双方,根本上解决资源错配的问题

B.共享经济创造了远超传统经济的价值

C.共享经济让资源拥有者通过分享使用权获益

D.共享经济的价值在于花小钱办大事

【答案】:C

【解析】共享经济是以“使用而不占有”和“不使用即浪费”为核心理念的经济模式。对于选项所涉及内容,逐一分析如下:首先,从资源配置角度来看,共享经济能够有效连接供需双方,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资源配置,缓解资源错配问题。然而,资源错配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现象,受到多种因素如市场机制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制度障碍等的影响,共享经济虽可在一定范围内改善,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其次,从价值创造角度而言,共享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它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整合闲置资源,创造出了新的价值和经济增长点。但不能就此认定它创造了远超传统经济的价值。传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在许多领域有着深厚的基础和庞大的规模,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再次,从共享经济的运营模式和价值实现方式分析,共享经济的核心在于将闲置或未充分利用的资源通过共享平台进行整合和再分配。资源拥有者将资源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需求者,从而获得相应的收益。这种模式不仅使资源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也为资源拥有者开辟了新的收入渠道。最后,关于共享经济的价值,其价值是多元的,不仅体现在消费者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取所需的商品或服务,即花小钱办大事;还体现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环境保护、推动创新创业等多个方面。仅仅将其价值归结为花小钱办大事,这种表述过于片面。综上所述,对共享经济理解正确的表述是资源拥有者通过分享使用权获益。

3、下列关于该公文标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两个发文机关之间应加顿号

B.“××市科技局”应写成“市科技局”

C.“公布”应该为“公示”

D.“通知”应改为“通告”

【答案】:D

【解析】两个发文机关之间一般不加顿号,用空格分隔,所以“两个发文机关之间应加顿号”说法错误;公文标题中发文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市科技局”不能随意写成“市科技局”,所以“‘××市科技局’应写成‘市科技局’”说法错误;“公布”通常指公开发布、使大家知道,“公示”是指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这里根据语境“公布”使用恰当,“公布”改为“公示”不合理;“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此公文更符合通知的适用范围,将“通知”改为“通告”不合适。

4、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被称为民事权利能力。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出生

B.14岁

C.16岁

D.18岁

【答案】:A

【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出生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