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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docx
文件大小:2.72 MB
总页数:128 页
更新时间:2025-06-08
总字数:约6.69万字
文档摘要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

(2022~2035年)

文本

2024年5月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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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排水体制及排放标准的确定 2

第三章污水工程规划 3

第四章雨水工程规划 7

第五章工程投资估算 10

第六章近期排水工程建设规划 12

第七章城市排水应急预案 13

第八章附则 14

附录: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14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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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和说明书共同组成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成果。

第二条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排水部分,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编制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6.《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10.《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11.《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12.《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栖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30)14.《栖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15.《山东省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鲁建城字【2012】7号)16.《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园区竖向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

17.《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18.《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雨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

1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

20.1:20000栖霞市城区地形图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排水专项规划具体期限:近期规划2022—2025年

远期规划2026—2035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范围一致,规划层次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市域层次包括栖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793.25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包括庄园街道、翠屏街道、松山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及周边需要管控的区域,总面积41.07平方千米。

第六条规划人口

根据《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栖霞城区人口发展规模近期(2025年)13万人,远期(2035年)16万人。

第七条规划原则

1、根据统一规划、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指导方针,本着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制定分期建设项目。

2、充分考虑现有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水体制。

3、按地势划分排水分区,并与各专业规划相协调。

4、充分利用现有的地形条件布置排水管道和排水设施,以减少管道的埋深,尽量避免穿越障碍物。

5、对排水工程提出全面的综合治理方案,逐步解决排水存在的问题,使其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栖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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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排水体制及排放标准的确定

第八条城区排水体制的确定

排水体制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和管理,对城区规划和环境保护影响深远,同时也影响到排水工程的初期投资、总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

根据《栖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排水工程规划要求,栖霞排水体制确定全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第九条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规定,排入城区管网的污废水必须要达到现行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相应要求,严禁废水不达标排放。对工厂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特别是对超标的工业污水,应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依据国家有关的行业排放标准,经过必要的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城区污水管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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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污水工程规划

第十条规划区用水量预测

近期:Q1=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公建用水量+道路广场绿化用水量+未预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