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
编制单位: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
二○一八年六月
建设名称: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
法人代表:周增林
编制单位: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
法人代表: 周增林
项目负责人:周增林
建设单位:编制单位:
电话:131881电话:131858181
传真:传真:
邮编:050700邮编:050700
地址:新乐市协神乡南协神新灵路路北地址:新乐市协神乡南协神新灵路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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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决定投资20万元在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王村新灵公路北,建设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263m2,,建筑面积335m2。项目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1座,办公室1间。项目主要购置电锯机、抓机、木材上料机、找圆机、旋切机、有卡旋切机、摆皮机等设备共9台(套)。
2018年3月,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9日,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新乐市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新环表【2018】039号。
2018年5月,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启动了《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内容包括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的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的要求。2018年5月,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委托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5月17日至5月18日,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完成了该项目的监测工作。2018年5月25日,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标科(验)字【2018】第05017(A)号《新乐市增林木材加工厂年产1000吨木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1.1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11.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01实施
2.1.2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发布;
2.1.3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
石家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10.31发布;
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石家庄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2013.10.23发布。
2.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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