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招聘雇员(4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张某深夜潜入李某家中行窃,中途李某返回家中,张某躲避不及,从6楼坠楼身亡,本案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李某
B.张某
C.小区物业
D.张某的近亲属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对各主体进行逐一分析。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判断一个主体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是否存在危害行为、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等。在本题场景中,张某半夜潜入李某家中盗窃,这一行为是张某自身主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中途李某回家这一正常行为,并没有对张某实施任何危害行为。张某从6楼掉下死亡,是其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为躲避李某而采取行动导致的结果,李某的回家行为与张某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小区物业的职责主要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等,在这起事件中,小区物业并没有实施任何与张某死亡相关的危害行为,张某的死亡并非是因为小区物业的管理不善或其他失职行为直接导致的,因此小区物业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张某的近亲属并没有实施导致张某死亡的行为,与张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所以张某的近亲属同样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张某潜入李某家中盗窃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其死亡是在实施盗窃这一犯罪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是其自身行为导致的后果,并非他人的危害行为所致。所以,本案中不存在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主体,但如果非要从选项中选择,从整个事件的行为主体和因果关系来看,张某是盗窃行为的实施者且其死亡是在盗窃过程中产生的,虽然死亡是意外,但也是其自身行为引发的一系列情况导致的。综上,本题答案对应的是张某。
2、罗某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产假为56天。然而,罗某实际休了78天产假。罗某上班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罗某违反《劳动合同》该公司处理正当
B.该公司可以以旷工为由辞退罗某
C.该公司冷漠无情不值得罗某继续上班
D.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来减少女职工依法应享有的产假权益。本题中,公司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产假为56天,此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罗某实际休78天产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非旷工,公司以旷工为由将罗某辞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以无效的合同约定认定罗某旷工并将其辞退,处理并不正当,也不能以旷工为由辞退罗某。而选项中提及的公司冷漠无情属于主观评价,并非对本题法律关系的准确分析。所以说法正确的是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市场经济是指市场机制在()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运行形式。
A.政府主导
B.市场流动
C.社会供给
D.资源配置
【答案】:D
【解析】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其核心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资源配置是指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作出的选择。在市场经济中,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引导资源流向最能满足社会需求、最有效率的生产和经营领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主导强调政府在经济运行中起主要作用,并非市场机制起基础性作用的体现;市场流动侧重于市场中商品、资金等的动态过程,没有直接涉及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核心作用;社会供给主要关注的是社会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数量和种类,不能准确体现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形式中的关键作用。所以该题描述的经济运行形式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4、2013年以来,我国设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哲学依据是()。
A.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B.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C.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D.事物发展前进性与曲折性统一
【答案】:A
【解析】该题目考查建立自贸区的哲学依据。建立18个自贸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验成果,这体现了从个别(自贸区的具体实践)到一般(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的过程。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告诉我们,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自贸区是特殊性,形成的可复制推广的成果是普遍性,先在自贸区进行实践探索出成果再推广到其他地区,正是运用了这一哲学原理。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强调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