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员教育和培训标准,满足我国海船电子员适任标准
要求,其目标是使学生成为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安全环保意识好、能胜任现
代化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电气系统的管理和设计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要求本专业学生系统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与电气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船舶电子导航系统、
船舶通信系统、船舶电气系统、轮机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自动化机舱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对
船舶电子电气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修理和系统设计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一定的人文科学、环保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海员职业道德知识;
3.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所必需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具有较好的英语应用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英文书刊资料,书写业务函件及单据等;
5.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胜任船舶电子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船舶电子电气设备在良好状态下安
全运行;
6.具有对船舶电子电气设备的运行工况及其性能参数进行测量分析和调整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正确掌握和维护先进的船舶电子电气设备与船舶计算机网络;
8.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性,既能适应各种船舶电子电气设备维护和修理的要求,适应特种船舶及海上石油平
台等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又能从事船舶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设计等相关工作。
通过本专业教学与训练,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国家海事局有关海船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全国考试,合格后可
获得海事局颁发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
三、计划学制、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计划学制:4年
毕业最低学分:179学分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一)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
修读要求: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修满4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修满6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40.5学分)
修读要求:修满学科基础课程全部40.5学分。
(三)专业教育课程(87.5学分)
修读要求:专业必修课程,修满75.5学分(含实践教学环节4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修满12学分。
(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3学分)
修读要求:修满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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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培养计划
按课程学时类别显示按学期周学时数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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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课程号课程名分时论机验践方12345678
学学学学
式
时时时时
WL41008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48408考试3
WL51001*体育4128128考试2222
WY11082*大学英语(水上专业)12192192考试4422
XX310020大学计算机基础232266考试2
QT620010军事理论11616考查2
WL420100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