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福星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说明书
谨致
先生/女士
保险顾问:
联系电话:
日期:
重要声明: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
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福星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说明书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
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品描述
1.投保年龄: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2.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保险费及交费方式:本产品的保险费采用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
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交费期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
4.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本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有效保险金额:本产品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各保单年度(含首个养老保险金
领取日所对应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
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
金额×(1+6%)。
二、保单利益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
养老保险金有年领和月领两种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由您在投保时与我
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养老保险金领取日
本产品提供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
(1)若男性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前投保本产品的,合同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男性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男性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含当日)
后投保本产品的,合同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第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2)若女性被保险人在年满55周岁前投保本产品的,合同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女性
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女性被保险人在年满55周岁(含当日)
后投保本产品的,合同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第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本产品提供的第二次及以后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
(1)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为年领的,第二次及以后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首次养老保险
金领取日之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
日为对应日;
(2)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为月领的,第二次及以后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首次养老保险
金领取日之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
日为对应日。
3.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1养老保险金
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
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按以下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
金: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月领金额为合同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对应保单年度
的有效保险金额×8.5%;
(2)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年领金额为合同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对应保单年度
的有效保险金额×100%。
其中,自合同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期
间。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我们将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
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其金额为:我们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
险金总额扣除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3.2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