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百色市田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2022年5月15日,我国自主研制的“()”三型浮空艇从海拔4300米的科考营地顺利升空,海拔高度达到9032米,创造了浮空艇大气科学观测世界纪录。这是我国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巅峰使命”珠峰科考获得的又一成果。
A.极地一号
B.极限一号
C.极目一号
D.极致一号
【答案】:C
【解析】2022年5月15日我国自主研制的“极目一号”三型浮空艇从海拔4300米科考营地升空至9032米,创造浮空艇大气科学观测世界纪录,故正确答案是“极目一号”。
2、能够预见到潜在利益,且认识到唯有进行制度创新才可以获取这种潜在利益的决策者是()。
A.领导者
B.第一行动集团
C.第二行动集团
D.管理者
【答案】:B
【解析】预见到潜在利益,并认识到只有进行制度创新才能得到这种潜在利益的主体是第一行动集团。第一行动集团是制度创新的倡导者和推动者,他们发现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潜在利益,主动发起制度创新。领导者、管理者并不一定专门针对预见到潜在利益并推动制度创新这一特定行为。而第二行动集团是在第一行动集团推动制度创新后,帮助实施制度创新的团体,本身并不起到预见潜在利益和发起制度创新的作用。所以答案是第一行动集团。
3、生存固然需要消费,并以消费为前提和基础,但人生在世,非合以消费为目的、为根本,活着并不是为了消费和占有。消费主义将消费的工具合理性和生存的合目的性关系截然颠倒,将消费上升为目的,而将生存降格为手段,从而遮蔽了人的存在的价值关照,造成了人自身存在的意义维度的缺失,这实在是可悲的。这段话可以看出:
A.消费主义的核心问题在于强调消费和占有
B.消费主义的核心问题在于颠倒了消费与生存的根本关系
C.消费主义的核心问题在于强调消费的工具合理性
D.消费主义的核心问题在于强调消费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答案】:B
【解析】题干指出消费主义把消费与生存的工具合理性和目的性关系颠倒,将消费上升为目的、生存降为手段,造成人意义维度缺失,所以消费主义核心问题是颠倒消费与生存根本关系。
4、下列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解正确的是()。
A.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概括个体、私营和集体经济
B.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D.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
【答案】:D
【解析】关于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理解的题目,需要判断各选项的正确性。首先,非公有制经济是指除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而集体经济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范畴,并非非公有制经济,所以这种表述错误。其次,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与此性质不同,并非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非公有制经济并非主导力量。最后,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促进我国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该表述无误。综上,应选择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的表述。
5、吴某16岁,是一名高中学生,他参加唱歌比赛获得了一等奖,奖金为2万元。他打算用其中1万元购买一台用于学习的电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他应当()。
A.有权自己购买
B.征得父母同意
C.事先通知父母即可
D.于购买后通知父母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吴某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参加唱歌比赛获得2万元奖金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该行为合法有效。然而,用一万元购买一台电脑的行为,由于数额较大,明显超出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不能认定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吴某实施该购买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的同意。所以,吴某想用一万元购买电脑用于学习,应当征得父母同意。
6、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之后该单位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并告知卡内有2万元,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甲收下卡后忘记使用,致使卡内2万元逾期被退回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