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
TechnicalGuidelinesforAcceptanceofFireControlfor
ConstructionProjectsinShandongProvince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
目次
1总贝U1
2术语1
3基本规定2
4竣工验收消防查验4
5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5
5.1请5
5.2受理6
5.3消防验收的组织与现场评定6
5.4出具消防验收意见10
6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11
6.1请11
6.2备案与抽查11
7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备案)13
8档案管理13
附录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15
附录B:《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请表》36
附录C:《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请受理凭证》39
附录D:《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请不予受理凭证》40
附录E:《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41
附录F:《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记录表》……44
附录G:《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95
附录H:《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96
附录J:《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99
附录K:《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100
附录L:《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现场检查记录表》101
-1-
附录M:《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104
附录N:《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请表》105
附录P:消防验收主要依据107
-2-
1总则
1.0.1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科学评定建设工程的
消防安全性,保证消防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
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
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下统称建设工程消防验
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
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导则。
1.0.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
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等部门(以下统称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
作。
1.0.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
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特殊建设工程Spcialconstructionprojcts
具有本导则第3.0.2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
2.0.2其他建设工程Othrconstructionprojcts
-1-
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
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2.0.3子项Subassmblyoffircontrolsystm
建设工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