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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定边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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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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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定边县城区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9月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效地管

理和控制定边县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陕西省生态环

境厅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

函》(陕环大气函〔2018〕66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陕

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调整工作的函的函》(榆政环函〔2018〕734号)等文件精神,对定

边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调整,形成《定边县城区声环境功能

区划分技术报告》,在该技术报告的基础上,提出本方案。

本方案由定边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目录

1总论1

1.1区划基本原则1

1.2区划依据1

2区划范围及时限2

2.1区划范围2

2.2区域时限3

3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及限值3

3.1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3

3.2环境噪声限值4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及方法4

4.1划分原则4

4.2划分方法5

5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7

6划分方案实施要求10

1总论

1.1区划基本原则

本声环境功能区划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

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区划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

现状确定,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2)区划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2

(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

(4)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

环境功能区面积。

(5)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

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2区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5)《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办法》(GB12525-90)及其修

改方案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

2012)

(9)《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12)《定边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

(13)《定边县贺圈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

(14)《定边县工业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

(15)《定边县工业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6)《定边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12月)

(17)《定边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0年9月)

2区划范围及时限

2.1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包括定边县中心城区和贺圈镇集镇,共

2

77.3504km,其中:

中心城区范围:本次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北至高速公路下线口

及湿地公园,东北至青银高速,东至马莲滩森林公园东界,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