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平县绣缎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事业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A.8
B.10
C.12
D.15
【答案】:D
【解析】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所以答案是15。
2、李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持水果刀胁迫一家金店店主许某交出店内所有黄金首饰,且在胁迫过程中持刀伤害许某。李某的行为构成了()。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中李某是持水果刀胁迫店主交出黄金首饰,并非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所以不构成抢夺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李某持水果刀胁迫金店店主许某交出店内所有黄金首饰,且在胁迫过程中持刀伤害许某,符合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与抢劫罪不同的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仅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并交出公私财物为限,被害人尚有相当程度的意志自由,还有延缓交付财物的余地;而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行为则是使被害人的人身完全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没有延缓交付财物的余地。本题中李某的行为更符合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劫取财物的特征,而非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李某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持刀伤害许某,伤害行为是其抢劫手段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不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按抢劫罪一罪论处。综上,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3、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无效
B.有效
C.有的有效,有的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答案】:C
【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有所不同。被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审判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但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死亡,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能实际上并未死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仍具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且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行为就是有效的,而非无效。同时,只要符合有效条件,该行为自成立时就有效,并非有的有效有的无效,也不是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所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4、厂长:采用新的工艺流程可以大大减少炼铜车间所产生的二氧化硫。这一新流程的要点是用封闭式熔炉替代原来的开放式熔炉。但是,不仅购置和安装新的设备是笔很大的开支,而且运作新流程的成本也高于目前的流程。因此,从总体上说,采用新的工艺流程将大大增加生产成本而使本厂无利可图。总工程师:我有不同意见。事实上,最新的封闭式熔炉的熔炼能力是现有的开放式熔炉无法相比的。在以下哪个问题上,总工程师和厂长最可能有不同意见?()
A.采用新的工艺流程是否一定使本厂无利可图
B.运作新流程的成本是否一定高于目前的流程
C.采用新的工艺流程是否确实可以大大减少炼铜车问所产生的二氧化硫
D.最新的封闭式熔炉的熔炼能力是否确实明显优于现有的开放式熔炉
【答案】:A
【解析】由题干可知,厂长强调新工艺流程会让厂子无利可图,而总工程师则强调新工艺流程的生产能力比传统工艺流程强很多。言下之意是,虽然新工艺流程需要新购买设备,运作成本也高于目前的流程,但其产出效益大,所以厂子依旧有利可图。由此可见,总工程师和厂长的分歧在于采用新的工艺流程是否一定会使本厂无利可图。
5、下列不属于内部选聘优点的是()。
A.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B.有利于保证选聘工作的正确性
C.有利于对外聘者产生吸引力
D.能为组织带来新思想和新的经营方式,有利于创新
【答案】:D
【解析】内部选聘是从组织内部选拔合适人员来填补职位空缺。调动员工积极性是内部选聘的常见优点,当员工看到有晋升机会时,会更努力工作,从而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内部选聘对候选人的工作能力、业绩等情况较为了解,所以有利于保证选聘工作的正确性;从内部选拔人才,向外界展示了组织内部的晋升机制和发展空间,有利于对外聘者产生吸引力。而能为组织带来新思想和新的经营方式、有利于创新通常是外部选聘的优点,外部人员来自不同环境,能带来不同视角和经验。所以不属于内部选聘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