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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书记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工作具体内容
1.主持召开党委会、董事会、安委会会议,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要工作,签发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定,审定安全生产重要奖惩;
2.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及评先评优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规定;
3.组织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对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负责;
4.督促公司其他负责人及分管部门、二级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5.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6.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工作,每月带班检查不少于2次,填写带班检查记录;
7.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讲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授课;
8.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
三、安全责任制考核
1.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周期为每季度一次,主要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考核采用评分方式进行,根据分值判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等级综合评定结果:≥90分为优,≥80分为良,≥70分为中,70分为差。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将与绩效工资、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并给予实际经济上的奖励及处罚。
公司书记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