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书.doc
文件大小:22.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09
总字数:约1.12千字
文档摘要

PAGE

PAGE1

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完成各项安全控制指标,确保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火药和井下放炮的规定,并进行安全作业。

2.放炮员应首先熟悉爆破图表,掌握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处理,保证作业安全。

3.负责火药雷管的领取、必须做好雷管的导通试验、加工、保存和使用。

4.工作面进行装药时,不必要的人员和物件应全部撤到安全

区域。

5.负责登记清楚每次炸药、雷管消耗量,严禁丢失。

6.放炮前要做到“六齐全”、“三检查”。

(1)“六齐全”即加工的引药、火药、雷管、炮棍、炮泥、扫孔材料准备齐全

(2)“三检查”即检查放炮母线是否够长,通电检查放炮开关是否通电,检查危岩是否安全。

7.执行“两不装”、“六不放”。

(1)“两不装”是炮眼不合格不装,炮眼不扫清不装;

(2)“六不放”是没有放好警戒不放,危岩不安全不处理不放,药量超限不放,不装炮泥不放,工具未检、清理不放,设备没提升到安全地方不放。

8.做到“六必须”。

(1)加工火药必须在火药加工房进行,且要远离电源、火源;

(2)雷管脚线在联线前必须拧在一起;

(3)联线后必须由放炮员和班长亲自检查有无错误,爆破后应检查爆破效果,收拢母线;

(4)放炮箱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员必须亲自带火药,雷管箱下井,剩下的火药、雷管必须亲自交回火药房;

(5)放炮后必须检查有无瞎炮,如有之,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6)放炮前必须清点人员,发出放炮信号(如吹口号)后方可合闸放炮。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

1.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周期为每季度一次,主要考核各领导、各部门、各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2.考核采用评分方式进行,根据分值判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等级综合评定结果:≥90分为优,≥80分为良,≥70分为中,70分为差。

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将与绩效工资、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并给予实际经济上的奖励及处罚。

部门负责人签字:放炮员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