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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化妆品标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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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6 页
更新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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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关于化妆品标识培训第1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我国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相关法规及标准化妆品的定义标签标识的基本要求化妆品必须标识的内容目录CONTENTS防晒功能的标识要求化妆品的命名警示语的标识第2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一、我国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相关法规及标准序号名称公布日期实施日期1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0号)2007.8.272008.9.1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11.131990.1.1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3号)1991.3.271991.3.274卫生部印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2007.7.12007.7.15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2010.2.52010.2.56国食药监许[2010]72号2011.12.122011.12.127GB5296.3-2008《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2008.6.172009.10.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第3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二、化妆品的术语及定义化妆品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办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第4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二、化妆品的术语及定义特殊用途化妆品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对九种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界定: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9.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第5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二、化妆品的术语及定义标签粘贴或连接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和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书。保质期在化妆品产品标准和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化妆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化妆品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标签中所规定的品质。内容物:包装容器内所装的产品。展示面化妆品在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可视面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第6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三、标签标识的基本要求标签形式根据化妆品的包装形状和/或体积,可以分为:印或是粘贴在化妆品的销售包装上;印在与销售包装外面相连的小册子或纸带或卡片上;印在销售包装内放置的说明书上。第7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四、化妆品必须标识的内容(一)产品名称;(二)生产者名称、地址;(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标准号;(四)净含量;(五)保质期限,(六)成分表;(七)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文号;(八)质量合格标记第8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四、化妆品必须标识的内容注:1.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2.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国家食药总局在2010年、2011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的通知》,以强调禁止在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等,并且将此内容作为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第9页,共36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四、化妆品必须标识的内容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应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免除标注以下内容:净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