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生育保险专题问答汇总.docx
文件大小:31.7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09
总字数:约4.48千字
文档摘要

财务类综合办公室经典参考文献

财务类综合办公室经典参考文献

目录

(重要提示:不同地区政策略有不同,请注意校对当地政策)

第6章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的主要特征 1

2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及标准 1

2.1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 1

2.2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 2

3生育保险相关法律政策 2

3.1生育保险法律 2

3.2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 3

3.3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3

4生育保险生效时间 4

5生育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4

6生育保险哪些费用不埋单? 5

6.1八种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医疗费 5

6.2三种分娩形式属于难产 5

6.3五种情况属于分娩期并发症 5

7生育保险主要待遇 5

7.1产假 5

7.2生育津贴 6

7.3医疗服务 6

8生育保险基金 7

第6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SH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SH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SH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是SH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SH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1生育保险的主要特征

1、生育保险的对象一般只包括女工,因为生育对女工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损失,所以直接补偿者是女工本人。一些企业也有对男职工给予一定的待遇。但这些待遇属于企业行为,国家立法中没有规定。

2、生育保险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补偿女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也有着重要的SH意义,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双重维护作用。

3、生育保险以执行国家生育政策为基本条件。

2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及标准

2.1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

生育保险是有条件支付的,各国规定的条件不一致,主要包括: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2.2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

1)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女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此外,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3)劳动和健康保护。主要措施有:不得在女工怀孕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4)哺乳期待遇。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3生育保险相关falv政策

3.1生育保险falv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gwy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ZG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SH统筹。

3.2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