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第5部分:排放相关诊断服务》(征求意见
稿)编制说明
《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第5
部分:排放相关诊断服务》(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
联汽车)》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技术发展,提升行业技术研发能力和
管理水平,促进车载电子技术的健康快速发展,持续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为汽车产业高
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日下达了《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
标委发〔2024〕53号),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
的通信第5部分:排放相关诊断服务》的计划编号T-339。
(二)目的和意义
随着机动车排放要求日益严格,如何对排放相关信息进行更加准确有效的
监测就越发重要,该系列标准定义了车辆和外部测试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通
信的技术要求,为更加有效的监测车辆排放信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三)主要工作过程
1)预研阶段:
2023年3月28-30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在保定
组织召开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标准起
草组第一次会议暨标准项目启动会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
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新能源汽车
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
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起草单位,其中长城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会上,秘书处汇报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车辆
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第5和6部分草案的编制过程和标准制定计划。与会
专家审议了第5和6部分标准草案内容,参考已发布的汽车诊断通信标准,对草案中的通用
术语、诊断服务及故障码等专业词语的使用进行了校核,确保一致性。同时,起草组对标
准草案的技术内容、标准化格式进行详细讨论,形成了统一的修改意见并进行了完善。
2023年7月26-27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在天津
组织召开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标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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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的通信第5部分:排放相关诊断服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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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组第二次会议。中汽中心、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一汽-大众、国创中心、东风汽车、中
汽中心工程院、中汽中心天津检测中心的专家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针对第5和6部分中对
于排放相关的服务和专有名词的定义,对照国内已发布的排放标准进一步进行校核和修
改,完善诊断服务定义等内容。
2023年12月7-8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2023年年
会暨标准审查会审议通过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断
的通信》第5-6部分立项草案,赞同该标准项目立项的委员及委员代表59人,超过参加投票
的委员及委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无反对票,该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审议通过。
2)立项计划下达:
2024年12月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
024年第九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53号),
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车辆和外部设备之间排放相关诊
断的通信第5部分:排放相关诊断服务》(计划编号T-339)的制定工作。
3)标准草案编制:
2025年5月7-8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在保定
组织召开了推荐